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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與分離

這是多年前自己所寫的一篇文章 ,再次回顧卻覺得自己還是受用無窮,在這裡與大家分享,願所有為人父母者都能擁有親密的親子關係直到生命的盡頭。

「自戀式的、擅權的和佔有慾的女人,在兒童幼小時,都能做個『慈愛的』母親。然而,唯有真正有愛心的女人、在給予中比在接受中更快樂的女人,在自己的生命中穩定扎根的女人,才能在孩子與自己的分離中做個充滿愛心的母親。」心理分析學家
E.佛洛姆在其名著<愛的藝術>中如此論述。  

在年少的求學時期裡,這些字句唸起來也不過就是一段不痛不癢的篇章,倒是中年之後,對這段文字背後的意義,逐漸有了真確而深刻的體認。
 

母愛,除孩子的幸福之外不求回報
 

這幾年,身邊不少朋友開始面對一種困境:年邁的父母頻頻以誇大的病痛來換取孩子的注意,或是把「人老不中用,沒人要了!」掛在嘴邊,以自我貶抑來喚起孩子的罪惡感,希望孩子能常回家探望父母。雖然「子欲養而親不待」是中年朋友的深刻掛慮,即使瞭解父母耍賴不過是一種討愛的方式,但那份罪惡感背負起來終究沉重。
 

有趣的是,這一群朋友同時也在面對另一種角色互易的親子分離。人屆中年,孩子多半處於邁向成年的大學階段。他們生活的主軸是學習、社團活動,乃至兩性交往,有些孩子甚至已經不住在家裡。許多朋友感歎孩子不主動聯繫,常常找不到孩子,要邀約孩參與家庭活動還得預約。「出去就像丟了一般」、「孩子怎麼這麼寡情」的話語時有耳聞。說話的人卻沒能意識到自己已不自覺地複製了父母索愛的行為模式,這樣的模式出現在親子關係上尤為明顯。
 

佛洛姆認為「孩子與母親的關係本質上即是不平等的,一個是需要一切幫助,另一個則給予一切幫助。就是因為這種利他的、不自私的性質,母愛才會被認為是最崇高的愛
.」。然而,他又說「對嬰兒的愛和迷戀可以是母親自戀的一種滿足方式」、「當孩子還小,還完全依賴母親時,多數的母親都是『慈愛的』..,唯有到了要分離的階段,母愛才變成了困難的任務,它需要母親不自私,能夠給予一切,並且,除了被愛者的幸福之外,不要求任何回報。」……………….  

同是心理分析大師的溫尼考特曾提出「夠好的母親」這個概念,他指出,不完美的母親並不會對孩子造成任何的傷害,只要能符合幾項原則,就是夠好的母親,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項目就是「讓孩子免除罪惡感的負擔」。
 

一位「夠好的母親」不會將孩子的獨立視為背叛;期許天下母親都能在孩子獨立的過程中,開心地享受放手的美好;讓愛繼續,即使分離。  

以上文章節錄自
375 老師月刊專欄:「讓愛繼續,即使分離」作者:楊俐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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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的文章,我很有感觸。
 

那些小時候「慈愛的」母親,長大後變成推開新婚兒子的房門看他有沒有蓋好被子的母親、在面對婆媳衝突時對著兒子哭喊「你娶了太太心中就沒有了娘」的母親、在要把自己送到養老院時喃喃落寞地說著「你們都不要我了,我死了算了」的母親.其實都是過度自戀的父母親(母親為多,大家知道為什麼嗎?),藉著愛孩子,得到孩子親情的回報來滿足自己被愛的需求。才會在孩子要邁向獨立自主時,抓著不放,因為她從來都沒有自我,從來都是依附著孩子的愛在活著!孩子的離去,正如同攀附在樹幹上面的藤蔓,樹沒了,就會面臨到生命的威脅。  

但正因為愛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在孩子小的時候,由於自我與能力都還在發展及建立當中,尚未能自我認同,因此對父母當然會必要的且自然的依附(根據自然界中的生存的被愛被需要需求」的假性母愛,還是「為了孩子真正幸福」的真實母愛。因為沒有自覺,照顧的行為自然不會改變,直到孩子漸漸長大,獨立自主的需求漸漸浮現,照顧過了頭引發的親子的衝突才會逐漸顯現。但其實,以前看似美好的親密,不論對孩子或是父母而言,說不定都只是自我欺騙而已!
 

美好的幻象一旦破滅,沉浸在幻象中的最大得利者誓死維護
,是必然的現象,除非他能夠因為感受到痛苦而自省,了解到在這親子關係中,真正需要依賴別人的那個是自己,但不是自己以為的「還需要處處保護的孩子」。  

但正因為自戀,也因為文化與傳統觀念,不能自省的父母太多了,這樣的情緒勒索狀況才會一直發生,讓孩子不是帶著罪惡感認為自己不孝忤逆了父母,就是不能心甘情願地讓父母依附著操控著,看著自己期待的人生目標隨波而去。
 

在華人社會中,這樣的親情關係俯首皆是,多到數也數不清,而且還代代承襲下去,造成一個又一個拖著沉重枷鎖的心靈。在這樣的關係中,父母子女互相埋怨,卻又互相付出,前者不想分開,後者不敢分開。
 

這樣的代代相傳,唯有某一方能夠自我覺醒,發現自己所謂的愛根本不是愛,只是過度的自我犧牲;發現自己所謂的愛,只是為了滿足自我依附需要的操縱手段,循環才有可能被打斷。
 

如果你正是身陷此循環中的已經為人父母的子女,至少讓循環就在你這邊斷了吧!讓你的孩子不必再經歷你所經歷過的趨避衝突(我想滿足獨立自主或是關照自我的需要,可是我又不想忤逆父母讓父母傷心並帶來罪惡感),能夠自由快樂地選擇他們想要的生活。
 

如果不幸地,你是雲英未嫁或是英姿未娶,正陷在這種趨避衝突的矛盾痛苦當中時,好好地想一想,日子究竟是過自己想要的日子(或許會遭遇到比較多的挫折)比較快樂,還是讓父母幫自己過日子比較快樂(或許挫折少一些,自信也少很多)?或許忤逆父母的痛苦十分難擔,但是對不起自己的痛苦帶來的身心傷害,我想也不會是真正愛著你的父母所樂見的。


父母的不放是因為不能自我認同
,怕放了就不會再被珍視,所以運用有效的溝通技巧,以及言行合一的証明(證明自己不會因為離開就忘了愛),讓父母願意漸漸放手,漸漸找到自己的價值,實踐「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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