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第124517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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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20歲

    不明
    多話、高燒、類似妄想性精神分裂症、多疑、幻聽、被害妄想、易怒、煩躁不安、憂鬱、自殘、身體癢、看見鬼、聽見神和他說話
    請問以上症狀是否為吸食毒品?
    是不是安非他命呢?
    表妹近來精神狀況出現以上問題,加上大筆金額突然流失,還和我說參加教會什麼的,說謊行為也變多了,我懷疑他是吸毒。

    如果是安非他命,吸食方法是否一定要親自所為?(自己吞食、吸食)
    有沒有可能從空氣中散發,無意中吸到,然後沒有自覺呢?
    因為他教會怪怪的,他有沒有可能是去那個地方的時候,那裡的空氣裡飄著毒品?

    如果他吸毒,他會不會身體養呢?他和我說話的時候,一直抓身體,抓臉、肩膀、胸前、腰,臉上也有類似流膿的青春痘,但不會黑黑的。

    請問用50根頭髮驗毒,是要拔50根,還是剪下來50根?

    驗出有毒的話,可以不被報警勒戒嗎?

    家人不希望表妹留下案底,怕影響他的未來前途,希望驗出毒的話,也自行幫他戒毒;送勒戒所或醫院都沒有關係,只希望他不要留下案底。
    請問醫生,這有可能嗎?
    留下案底真的會影響他一輩子,不希望他一時的錯就永遠痛苦。

    2009-08-28 03:35:25

  • 鐘國軒醫師

    鐘國軒 醫師 於 2009-08-29 00:34:24 回覆

    出現精神異常的狀況,除了毒品外,生理疾病及原發性的精神疾病也可能導致,要經過醫師臨床評估過才能確定。
    而一個人會選擇自殘,可能有許多原因。有的是在使用毒品後意識混亂下的結果,也可能是無法處理自己的情緒,進而會以自殘、用毒等不健康的方法解決自己情緒的困擾。
    毒品種類繁多,許多人也都同時使用多種毒品,要完全依症狀來決定其實不容易。
    不過您的想法應該是不希望她留下案底而能好好解決她目前的病症吧!
    如果能鼓勵她至精神科就醫,一方面可以查出造成精神異常的原因為何,而且即使是毒品造成,醫院以醫療為目的,若她沒有被醫療人員發現”正在使用”,醫院也無從通報,而是把她當作病人一樣治療。請鼓勵她就醫!!
    提供法條給您參考: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民國 98 年 05 月 20 日 修正)
    第 10 條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1 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

    依前項規定治療中經查獲之被告或少年,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院 (地方法院少年法庭) 為不付審理之裁定。但以一次為限。
  • 鐘國軒醫師

    鐘國軒 醫師 精神科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
    02-2737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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