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症衛教第15000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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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34歲


    我於89/11/1日離婚(本人提出),且於89/11/30失業.小孩監護權歸父親,而我擁有星期六,日之探視權,小孩由祖父母帶.離婚後這二個多月,我思念小孩及心疼小孩之心情,令我每每想死了算了!到台南見了小孩,兩人抱頭痛哭,之後我便一路哭回桃園.生活沒有目標,也不想吃飯,也不想工作,什麼都不想,非常沮喪!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需要看醫生,是要看心理治療師或是別的醫師呢?

    2001-01-17 00:00:00

  • 唐心北醫師

    唐心北 醫師 於 1980-01-01 00:00:00 回覆

    親愛的朋友:\r
    妳似乎仍陷在離婚與失業的雙重打擊下的傷痛情緒中。\r
    對現代人而言,離婚與失業是引發情緒低潮的相當大的失落事件,許多人自己無法獨力走出如此強烈的衝擊,更何況妳又是在如此短的時間內都要面對。\r
    建議妳就近前往醫院精神科就診,除了接受評估與必要的藥物外,可與醫師討論或請醫師轉介心理師,安排短期的心理治療。\r
    祝平安喜樂

    唐心北醫師 2001/01/18/21:28:58
  • 唐心北醫師

    唐心北 醫師 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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