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第164726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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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29歲

    2週
    最近換醫院看診
    之前看診一年半未申請重大傷病
    可以現在回去原醫院請醫生幫忙申請嗎?
    申請會過嗎?

    另一換了一種叫樂命達的藥
    一般加到最高劑量是多少?
    越加劑量是越嚴重的意思嗎?

    2014-05-14 06:34:51

  • 鐘國軒醫師

    鐘國軒 醫師 於 2014-05-19 13:00:00 回覆

    醫師都可以協助申請
    由健保局核可
    看病情與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慢性精神病"的要求
    至於邊緣性人格就沒有重大傷病的項目可以申請

    看病情決定
    樂命達可以服用到300~400mg/day
    此藥物原本就需要慢慢增加
    以避免某些嚴重的副作用
    醫師都會有個目標劑量
    一般會慢慢增加至目標劑量後
    持續觀察藥物效果
  • 鐘國軒醫師

    鐘國軒 醫師 精神科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
    02-2737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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