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科第2244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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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21歲


    洪醫師您好:
    讀完您的文章後,我仍有問題想請教。您的文章曾說:「以最短週期減去20,為危險期之第一日;以最長週期減去10,為危險期之最後一日。」 請問何謂最短週期?何謂最長週期?可否舉例說明?因為覺得這方面的事並不該只有女友瞭解,男方也應有責任知道。十分謝謝您的回答!!

    1999-01-04 00:00:00

  • KingNet醫師

    KingNet 醫師 於 1980-01-01 00:00:00 回覆

    計算月經週期,都是以月經來的第一天為第一日,而月經週期的間隔則為兩次月經的第一日的間隔。比如說女生的月經週期為28-35天,則最短週期為28天,最長為35天。那麼危險期為月經來後第(28-20=)8至(35-10=)25天,不知這樣的說明是否明瞭?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再問。

    洪上國醫師 1999/01/04 13:03
  • KingNet醫師

    KingNet 醫師 一般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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