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婦科第3621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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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25歲


    想請問:

    我上一次的MC是在二月底來,三月初結束,請問何時會是危險期ㄋ?
    在連續數日與外子行房後,事後避孕藥是否可連續數日服用?會有副作用嗎?經其是否會亂掉?
    又曾聽說有三天份、五天份的事後避孕藥,為何這次所購得的只有二天份,效果會有差異嗎?
    而事後避孕藥又該如何取得ㄋ?正確名稱為何?(因為曾經向藥房詢問,皆只有黃體素等催經藥物,這些即是事後避孕藥嗎?

    1999-03-30 00:00:00

  • 洪上國醫師

    洪上國 醫師 於 1980-01-01 00:00:00 回覆

    月經來之前12-16天為排卵日,加上精、卵的存活日,因此在月經來之前的10-20天都可能是危險期。事後避孕葯只需使用三天或五天即可,不需要長期服用,也不會影響月經。如果是二天份,應是每12小時服用,連續服用三劑。

    洪上國醫師 1999/03/31 09:27
  • 洪上國醫師

    洪上國 醫師 一般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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