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分泌新陳代謝科第43270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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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29歲

    目前尚未懷孕)
    甲狀腺機能抗進,請問 1:懷畸胎的機率多大? 2:到什麼程度才建議開刀?? 謝謝!!

    2004-02-16 14:19:36

  • 林興中醫師

    林興中 醫師 於 2004-02-20 00:44:15 回覆

    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最常見之原因為「自體免疫性」所引起者。用藥控制甲狀腺功能亢進症是目前世界上治療此症三個方法之一,也較方便。一般用藥一年半至二年,痊癒的機會是50%左右,並非藥物使妳痊癒,是產生之病之元凶-------「甲狀腺接受器抗體」,自然消失或作用減弱之故。有些病人可能服藥五年甚至十年以上方可痊癒,此乃因其抗體在此時才消失或作用減弱之故。由於抗甲狀腺抗體之產生是與體質有關,而目前還沒有有效的方法阻止抗體之產生,故目前也沒有所謂的「斷根療法」。但抗甲狀腺藥物因有報告謂能改善「自體免疫作用」,故對病情有所幫助,它的較常見副作用就是皮膚過敏,但常在用藥數週後自然消失或改善,如仍未改善可請醫生開些抗過敏藥服用。因此病是自體免疫性疾病,故目前只以藥物控制甲狀腺所大量產生之甲狀腺荷爾蒙對身體尤其是心臟的損害,此藥較可怕的副作用為白血球偏低及急性肝炎,大多發生在用藥三個月內,故在此期間內如出現黃疸、喉痛、或發高燒,請馬上到醫院掛急診就醫,告訴醫師妳目前所服用之抗甲狀腺藥物則他們就會處理了。至於其他中藥,藥理作用也大同小異,沒有必要共同服用。如想懷孕的話,在懷孕的前、中、及期間改為服用PTU(Propylthiouracil),最好先在懷孕前先把甲狀腺功能控制正常,(使用PTU),跟著馬上盡速懷孕,因懷孕後病人的甲狀腺功能亢進會自動減緩,故很多病人不必服藥,能在懷孕後的三個月內不服任何藥物是最安全及理想的,因為胚胎各器官形成的過程在懷孕後的三個月後多己結束,故任何藥物會引起畸胎者也常在懷孕後的三個月內發生,超過三個月後應少發生(當然沒有服用任何藥物之正常人也有可能生下畸胎!)故懷孕後定期(如每月)檢查甲狀腺功能(最好驗Free T4),一旦亢進復發即需用藥控制,就算要用藥,也只須平常用藥量的二份之一甚至三份之一而已。況且到目前為止,據我所知,還沒有PTU引致畸胎的報告出現。如甲狀腺體積實在太大,一般用藥二年後相信復發機會頗大,也可考慮外科切除法,即手術治療,但它像「拆違建」一樣,拆太多不行,拆太少也沒效。把製造甲狀腺荷爾蒙的工廠------甲狀腺,利用手術切除大部份則其所產生之荷爾蒙當然大減,人自然也舒服多了,但是別忘記「抗體」還在,過了數年,剩下之甲狀腺受抗體刺激又再變大則此病又可能復發了,如果手術切得太多則剩下之甲狀腺組織太少,荷爾蒙又太低了,人還是會不舒服,還是要一輩子補充甲狀腺荷爾蒙!再者,如手術切掉了控制聲帶之神經則聲音沙啞甚至不能發聲,又如手術損壞了位在甲狀腺後之「副甲狀腺」則病人沒法分泌副甲狀腺荷爾蒙,則會影響鈣離子的血中濃度使其偏低,病人於手術後常出現抽筋現象,必須一輩子補充大量鈣片及維他命D以維持血鈣濃度及防止抽筋。故手術治療也是優劣互見。第三種治療方法是服用「放射性原子碘」,甲狀腺荷爾蒙包括T3(三碘甲狀腺素)及T4(四碘甲狀腺素)二種激素,利用它們需要碘的特性,給病人服用含有「放射性」之碘(原子碘),待原子碘進入甲狀腺組織內,將對甲狀腺組織細胞造成傷害,使細胞隨著時間之過去而提前衰亡,細胞減少了甲狀腺荷爾蒙產量自然減少。此法由於讓病人服用含有放射性物質,故以往不使用於40歲以下或年紀太老之病人,以免不孕症或癌症之發生增加。唯國外自1942年Hertz等用碘-131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60多年以來,世界上已治療將近150萬人,經過多年的觀察,並未証實接受碘-131治療的病人其癌症、畸胎或遺傳損害等發生率有增高的現象,即使是使用在青少年亦無證據顯示有較高之甲狀腺癌發生率。另外,從輻射劑量的角度來看,治療時性腺受到的輻射劑量小於30mGy(3rad),相當於子宮輸卵管造影或鋇劑灌腸時性腺受到的X線輻射劑量而已,故目前歐美甲狀腺專家除了不使用於20歲以下的年青人外,其他病人則他們多主張使用放射性原子碘治療。話雖如此,放射性碘使用於人體上,雖然沒有大型人體試驗報告可增加癌症或不孕症之發生率,唯仍有一些零星病例之報告出現,一般建議接受放射性碘治療後至少四個月內最好不要懷孕。放射性碘的副作用不大,一般較常見的有厭食、噁心、頭暈、皮膚搔癢、前頸部疼痛(放射性甲狀腺炎)、唾液腺或胃腺腫脹、及骨髓抑制等,但通常為暫時性而於1至2星期後消失。此外,病人在接受原子碘治療後二個月內約有1/3病人出現暫時性的甲狀腺功能低下症,不必急於補充甲狀腺素,如果2-6個月後仍然出現甲狀腺功能低下症,則可視為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而需終身補充甲狀腺素。綜合而言,目前治療甲狀腺亢進症並無那種方法最佳那種最差之選擇,三種方法各有其優劣點,應視不同病人各有不同體質、病情、意願而異。最好由醫師向病人詳加解釋三種方法優劣點後由病人與醫師共同商議後選擇其中一種方法較為妥當。
  • 林興中醫師

    林興中 醫師 內分泌新陳代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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