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科第80251號健康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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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患者信息: 35歲

    2007年1月6日受傷後至1月22日約2週時間已上石膏固定,1月23日已拆石膏,目前只帶護踝,整體腳掌仍有腫脹及少許淤青。
    左腳踝韌帶撕裂傷。
    您好:

    想請教以下問題:
    我於二星期前腳踝韌帶受傷,前天才剛拆下石膏,雖然沒有剛受傷時那麼嚴重腫脹及疼痛,但仍有腫脹及淤青未完全消除,醫生說要再戴護踝6個星期並且在此期間內可浸泡熱水同時在水中做腳踝上下運動,但沒說要再回診。

    請問:
    1.我是否只要遵照上述醫師指示做腳踝上下運動就可,不需再做其他復健?目前整體腳掌仍有腫脹及少許淤青,是否適宜作復健運動?是否需等待腫脹消除後再做?如作復健有疼痛,是否會產生二度傷害?
    2.這樣的話,過六星期後,是否就會完全康復,不需再做任何治療or回診?
    3.將來是否會有後遺症?如腳踝活動角度範圍變小或緊繃,走路跑步會有疼痛感,容易再度扭傷,腳踝變成氣象台等等?
    4做腳踝上下運動的話,上下角度有無限制?一次應作多久?間隔多久作一次?如果作的時候有疼痛感,是否要再繼續作?(現在腳踝以下之腳掌全部仍有些許腫脹)。
    5.才剛拆完石膏,目前仍有腫脹及少許淤青,是否可以依上述醫師指示泡熱水以及作腳踝上下運動?或是應等到腫脹及淤青完全消除,才泡熱水及做腳踝運動?是否可以熱敷?
    6.現在是否可以騎戶外腳踏車,對腳踝復原是否有影響?走路時間是否應控制減少?

    謝謝您的協助解答!!

    青檸檬

    2007-01-25 12:49:33

  • 吳博輝醫師

    吳博輝 醫師 於 2007-01-26 09:26:13 回覆

    1.這樣的建議是屬於基本型的,當然妳時間許可的話,可以到醫療院所做更進一步的復健治療,現在就可以開始做了,也可加速腫脹及淤青的消退 2.6星期是較保守的時間,是指可以恢復到一般日常生活水準,但如果要激烈運動的話似乎還不行,運動方面要循序漸進,這也包括在復健範圍內 3.當然治療的越好就越沒有後遺症,反之就會留下許多問題了 4.量力而為,一次約做10-15分即可 5.可以熱敷完再做 6.如果不會不舒服的話,可以稍微騎點,平地即可,適度的運動對復原是有幫助的,但不要在造成2次傷害,每個人的體適能不盡相同,不過只要不覺得不舒服就可以做了
  • 吳博輝醫師

    吳博輝 醫師 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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