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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行事曆─妊娠週數到底有多重要?談流產與早產!

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 蔡英美主任、張仲鈺醫師

所謂的「流產」,是指妊娠不到二十週,非人為因素導致胎兒脫離母體,此時的胎兒無法存活,在大部份的流產發生前,孕婦都會出現陰道出血,以及腹痛呈陣發性痙攣。過了二十週之後如果胎兒有提早出生的可能性,就叫做早產。

流產的原因

流產若發生在妊娠期十二週內,約85%與胎兒畸型有關。十三至二十週妊娠時的流產,可能與母親本身因素如內分泌功能失調、生殖器疾病、母體全身性疾病等有關。其它早期發生的流產原因還有下列幾點:1.胎兒發育異常 2.染色體異常 3.母體疾病傳染 4.母體本身患有慢性衰弱性疾病 5.內分泌缺陷 6.免疫機能異常 7.生殖器官異常 8.心理及身體的傷害

流產的分類

一、先兆性流產:
亦稱為切迫性流產,為早期懷孕二十週以內,有些出血,感覺腹部微疼,子宮頸未開,且仍繼續懷孕中。由於已有流產的跡象,故為先兆性流產。先兆性流產可立即就醫而安胎。

二、過期性流產:
懷孕二十週以內發生胎死腹中,或胚胎無法成形,胚體滯留子宮內。

三、不可避免性流產:
子宮頸已開,長期大量出血,持續疼痛宮縮,甚至羊膜破水。或已引起敗血症,子宮被感染而發炎嚴重,大量出血及宮縮的敗血性流產。由於情況已嚴重到一定會流產,故稱不可避免性流產。

四、不完全性流產:
懷孕二十週以內,部分懷孕物如胎盤或胚胎已排出子宮,此常引起大量出血,應該由醫師詳細診斷,並且施行吸刮術,排空子宮內剩餘妊娠物,確保子宮得到休復與治療,才不致於影響下一胎的生育。如果全部的懷孕物如胎盤、羊膜及胚胎已完全排出子宮,則稱為完全性流產,無須特殊處理,但對母體而言也需要適當的調養身心。

五、習慣性流產:
連續三次以上流產稱之,且因有較高的再發生率,必須詳細檢查是否子宮異常、內分泌異常、遺傳基因或免疫機能異常,並斟酌予以治療才能免於再次流產。

懷孕二十一至三十七週,稱之為早產。通常發生早產的主要原因有:

1.多胞胎導致子宮撐大,孕婦無法負荷。
2.孕婦本身患有內科疾病,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等。

另外如:羊水過多、子宮畸形、懷孕期間動過手術、曾有早產紀錄,甚至孕婦有抽菸的習慣也可能引發早產。

《醫學小百科》早產徵象有哪些?

準媽媽們若有下列早產徵象,就得提高警覺,立即來院就診:

1.規則陣痛或如月經來潮般腫脹,或是下腹部每隔幾分鐘即變硬一次。
2.下背痛、陣陣的腰酸感。
3.陰道分泌物變多或夾雜紅色血絲、陰道出血。
4.有下墜感或陰道有壓迫感。
5.排尿時有不舒服的感覺。
6.易絞痛或不停腹瀉。
7.感覺胎動、突然變多或變少。


對於有早產徵象的孕婦們來院的初步檢查有,使用子宮收縮監視器,持續監測宮縮記錄,無菌技術下之陰道窺鏡檢查,看子宮頸有無變薄、擴張之情形,子宮頸細菌培養、血液及尿液分析與細菌培養,超音波檢查懷孕週數、羊水多寡、子宮頸長度、胎兒畸型、子宮有無畸型等,以確立早產的診斷。


新聞資料來源:高醫醫訊月刊第二十五卷第十一期(9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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