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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痛劑『配西汀』長期服用恐出毛病!!

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查核醫療院所麻醉藥品的使用情形時發現,屬第二級管制藥品之嗎啡類麻醉止痛藥--配西汀(Pethidine,俗稱Demerol)偶爾呈現濫用及不當使用之情形,由於配西汀具高度成癮性,且長期使用後,其體內之代謝物會產生神經性毒性,衛生署提醒醫師於使用配西汀時,應審慎評估其適當性及必要性,提供病人最好的治療效果。

配西汀為化學合成的強效嗎啡類麻醉止痛藥,世界衛生組織﹝WHO﹞頒布「癌症疼痛之消除」用藥三階段原則,配西汀可作為嗎啡之替代藥物,使用於中、強度疼痛之治療,但不宜長期使用,配西汀臨床上主要用於短期的止痛,包括手術後疼痛或一些引起疼痛的檢查和治療;若是長期重複使用,容易因為心理上欣快的感覺而排斥使用其他的止痛藥,目前已發現有部分子宮內膜異位疼痛、經痛、胃痛、偏頭痛等病人,因為醫師疏於照護而長期給予配西汀針劑止痛,卻未對其他可能引發之病因做處置,致使病人因而造成藥物成癮。

配西汀的止痛效果約為嗎啡的1/8,止痛時間僅2至3小時,用藥病人常因疼痛難耐而反覆到急診要求施打,此舉很容易被醫療人員懷疑為藥物成癮而被醫院拒絕或限制注射次數和劑量,病人只好多跑幾家醫院而成為惡性循環的遊走病人。

2003年至2005年台灣地區平均S-DDD值(以統計用平均每百萬人口每日界定劑量 Statistical Defined Daily Doses)為25公克,與英國(27公克)相近,雖低於美國(134公克)、加拿大(172公克),仍高於日本(3公克)與德國(15公克),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仍將繼續宣導與監控,以促使配西汀合理使用,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再次呼籲醫療人員,在正確用藥的前提下,給予病患配西汀進行疼痛控制之前,千萬要審慎評估病患之疼痛情形後再給藥,且切記勿長期處方使用;一般民眾對於配西汀類之止痛劑也應有進一步之認識,一旦發現親友中有依賴注射配西汀的情形時,應主動請教或提醒醫師注意,以保障其安全。
本文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管制藥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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