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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IC卡加註緩和醫療,臨終病患避免煎熬

許多重症末期病人,歷經辛苦治療與疼痛的煎熬,即使群醫都已束手,臨終時卻還在家人驚慌與不捨中,受盡急救折磨之後才告死亡。因為急救只能以電擊、強心劑、插管與呼吸器,勉強撐住病人之心跳與呼吸;病人終將因為心、肺、肝、腎及大腦功能之衰竭,導致心跳停止,在無親人陪伴的情形下,躺在冰冷的加護病房,多承受幾小時或幾天的痛苦,才能獲得解脫。如今,這種悲劇將可藉由在健保IC卡加註「臨終時要選擇安寧緩和醫療」的意願而避免。

安寧緩和醫療是各國照護不可治癒重症末期病人的共同趨勢,其精神在尊重病人的意願,減少不必要的折磨,進而使病人能減輕身心痛苦、提升生活品質的新照護模式。

為實施這一種新的照護模式,台灣亦在89年6月7日,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賦予我國國民可以在臨終時選擇是否接受心肺復甦術或者安寧緩和醫療的權利。衛生署於條例通過後,即積極向民眾推廣安寧緩和醫療的理念,但因簽署相關意願書後,並無適當保存方式以供徵信,加上我國民情多避諱談生死,社會上對此議題亦沒有廣泛討論,以致許多民眾不甚了解,或雖然有意願但是並未實際簽署上述的意願書。

為使安寧緩和醫療的理念及立法美意,能為更多的民眾所接受,衛生署去年起,開始委託台灣安寧照顧協會推廣安寧醫療緩和意願之理念,並協助民眾將所簽署之『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於徵求當事人同意後,彙整後送交給衛生署,轉中央健保局將上述之個人意願,加註到其個人之健保IC卡;民眾如果事後後悔,改變心意,亦可書面通知台灣安寧照顧協會,要求撤銷該同意書,協會於接獲通知後,就會協助辦理撤銷IC卡的記錄。如此一來,醫護人員在照顧各種末期病人時,將會更加注意病人的臨終醫療選擇,採取符合病人意願的醫療照顧模式。

許多人會擔心簽署上述意願書後,會不會讓醫師放棄盡力救治的努力而損及自身醫療權益?其實不會。因醫師法嚴格規定,醫師必須依其專業對病人盡全力救治;只有符合醫學上認定之『末期病人』,『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才能適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尊重病人之意願不進行急救,但其他可減輕病人痛苦之醫療仍必須盡力執行,因此不會發生『被放棄』的情形。許多民眾擔心,是否簽署了相關意願書,便不會再受到無意義急救的折磨?於健保IC卡加註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將可有效減輕這些疑慮,完成加註之民眾,持健保卡就醫時,在任何醫療院所經過卡片更新資料的動作,就可以顯示其相關意願。

尊重臨終病人的醫療意願,是目前社會上應該更加注重與宣導的議題,這也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重要的意義。希望藉由此次衛生署所推動的健保IC卡加註安寧緩和醫療意願等相關的措施,能夠讓此善法造福更多重症末期病人。
本文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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