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黑心素食氾濫,選購時應謹慎小心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針對市售素食食品攙動物性成分進行調查,於本市抽驗散裝素食產品,其中5件檢出動物性成分,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遂立即派員至涉嫌地點進行再次抽驗確認,結果抽驗7件(其中2件在不同地點取樣,但為同一經銷來源)素食產品皆檢出動物性成分陽性反應。

7件散裝素食品分別檢出不同的動物性成分,其中2件「素福州丸」、1件「(素食)香菇貢丸」含豬、魚、雞成分;2件「素香菇貢丸」含豬、雞成分;另「(素食)干貝柱」、「(素食)蓮花蝦球」各1件含豬、魚成分。

本次抽樣不合格素食製品來源為:1、每日食品行(臺北縣鶯歌鎮行政路1之3號8樓)2、寶來齋食品有限公司(雲林縣水林鄉大山村大山路169之1號) 3、顏元進(臺北縣新店市三民路22巷2號2樓),皆為外縣市廠商,名冊如附件。

產品外包裝標示「素食」,結果檢出動物性成分,除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款:「標示不實」外,亦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7款:「攙偽或假冒」之規定。

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結果除移請製造轄區衛生局詳查案內產品製造商及製程衛生狀況,若經調查屬實,將處分4萬至20萬罰鍰,該局更呼籲素食製品進貨商應自主檢驗或慎選合格來源廠商,以確保產品品質。同時籲請製作素食加工品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良知,於加工過程及食材的選擇均應符合素食原則,不可添加動物性成分之食材、過量或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若食材有添加動物性之成分應標示清楚,以免危害素食者之權益,損人不利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在選購素食製品時,最好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並適量採購與食用、選購完整包裝、清楚標示的素料,避免選購散裝、價廉、口味重及標示不清之素料。建議素食者多食用天然蔬果及傳統豆製品,少吃素食加工製品,如素魚、素雞、素肉羹…等等,以免食用過多食品添加物(粘稠劑、結著劑、漂白劑、殺菌劑等);且食材的種類亦應多樣化,以達到均衡飲食。此外,由於純素食者的食材來源較缺乏維生素B12,應額外補充維生素B群,以符合身體生理所需。民眾若發現素食產品有動物骨頭..等異物,可主動向該局反應,以共同遏止黑心食品流入市面危害民眾健康。
本文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