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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產檢應小心評估危險因子,遠離高危險妊娠

台語古諺有云:「懷孕有如女人上戰場;生贏麻油香,生輸棺材板」,周產期醫學的進步,使得周產期的母體及胎兒的死亡率和罹病率逐年下降得到實現。

將妊娠分為〝正常〞及〝高危險〞二類,是篩選需要特別醫療照顧的孕婦一個最有效的方法。這個觀念源自1970年代的歐美先進國家。所謂〝高危險妊娠〞乃指母親或胎兒的死亡或殘障的機率有明顯增加的妊娠,因此所有孕婦在每次產檢時應該要小心地評估是否有危險因子。有些孕婦如:糖尿病或曾有內科疾病的病史,在懷孕的開始時,便歸類於高危險群中,但有些懷孕初期正常的孕婦,其後會出現危險因子,如:早期破水、妊娠高血壓等,而使孕婦列入高危險妊娠中。周產期照顧的目的即在找出這些高危險的孕婦及胎兒,並提供所需的醫療照顧。

根據這個觀念,中華民國周產期醫學會訂出了理想產檢的時間表,包括了健保給付的一般產檢、抽血檢驗、一次的超音波檢查及需自費的唐氏症母血篩選、妊娠糖尿病及另一次評估胎兒發育的超音波檢查。

不要光看一般產檢,只是聽胎心音、量子宮底高度、測尿糖及尿蛋白、量體重、血壓,其實每個產檢項目皆包含著危險因子的偵測,也在在影響著周產期的醫療照顧。因為這些高危險的孕婦及胎兒也許需進一步的做羊膜腔穿刺或絨毛膜取樣的染色體檢查、非壓力試驗、生物物理性超音波記分、詳細超音波、都卜勒超音波的動靜脈血流波型檢查等。經由這些檢查來決定產科醫師介入的時機,以確保胎兒及母體的生命安全及健康,這也是所有周產期醫師(產科、新生兒科醫師)最大的心願。

新聞資料來源:彰化基督教醫院
本文作者:彰化基督教醫院 謝聰哲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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