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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不服藥或不規則服藥,容易產生抗藥性

多數的肺結核個案都是因為咳嗽、發燒、體重減輕…類似感冒症狀而到醫院就診,服用抗結核藥2-3星期症狀大部分都會改善,一般民眾容易以為病已經好了,不需要再治療,對衛生單位的追蹤容易感到不耐煩、生氣,表示「我的病已經好了,為什麼還要再吃藥?」,「我都沒有症狀了,又不是結核病,不要再來了」,「醫師說我的痰是陰性,沒有傳染性,既然不會傳染,不吃藥沒關係」,甚至有個案為了躲避衛生單位的追蹤,表面上每個月去拿藥,但都沒有服用。

真的痰液中驗不到結核菌,就沒有傳染性?不吃藥沒關係嗎?如果吐痰的方式正確,真的痰液中驗不到結核菌,但胸部X光有明顯的結核病徵兆,還是要經過完整的結核病治療療程,否則可能由沒有傳染性變成具有傳染性,甚至衍生出抗藥性,傳染給朋友或家人。

以台南市為例,現階段管理中多重抗藥的個案就有10位,多數的多重抗藥個案都是因為第一次發病時,因為症狀改善或認為醫師診斷錯誤、服藥副作用而斷斷續續接受治療或不願接受治療。再次復發時,病菌對基礎的結核病藥物產生抗藥性,如果無法使用基礎的用藥,可能會延長治療的時間,多重抗藥的個案甚至可能需要延長治療到2年。台南市就有一名男性個案,早年就有咳嗽、咳血的問題,但不願意積極接受治療,每當身體不舒服時,才願意住院治療,結果對愈來愈多的用藥產生抗藥,到最後沒有藥可以治療,因為痰還是具有傳染性,只好終生隔離在醫院裡。

另一個值得我們重視的問題是愈來愈多的個案在第一次生病時,就已經被他人傳染到具有抗藥性的結核病,不僅加深個案本身在治療上的困難,更造成抗藥性結核在社區傳播。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為了您與家人、朋友的健康,請運用七分篩檢法,自我檢查:咳嗽2星期以上(2分)、有痰(2分)、胸痛(1分)、沒有食慾(1分)、體重減輕(1分)。當分數達5分以上時,請洽台南市各區衛生所協助轉介至醫院胸腔、感染或結核專科醫師處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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