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要愛肝,不要B肝!

根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98年截至7月11日止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地區B型肝炎確定病例計94例(其中以台北縣27例、台北市13例、桃園縣11例、台南縣8例、高雄縣6例居多);台南市僅3月份通報2例(安南區)。

B型肝炎病毒主要是藉由體液或血液,經由親密接觸、輸血、注射等途徑而傳染,一般分為垂直傳染及水平傳染兩類。垂直傳染是指帶原的母親在生產前後將B型肝炎病毒傳染給新生兒,台灣有40-50%的帶原者經由此途徑傳染;水平傳染是指含有病毒的血液或體液透過皮膚或黏膜進入體內而感染,因此輸血、共用針頭或注射器、血液透析、針灸、穿耳洞、紋眉、刺青、共用牙刷或刮鬍刀、性行為都可能傳染。

感染型肝炎一般人多無症狀,少部分的人會有腹部不適、食慾不振、全身無力、疲倦、噁心、嘔吐、黃疸(如皮膚和眼白呈黃色)、茶色尿等情形。慢性帶原者常無症狀或僅出現容易疲累和倦怠等情形。

因為感染後不一定有症狀出現,所以需要靠抽血檢查做正確的診斷。當血中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呈現陽性反應時,表示已經感染B型肝炎,需再進一步做更詳細檢驗來確定身體患病的狀況。相反地,如果血中B型肝炎表面抗體呈陰性反應,而且表面抗體(anti-HBs)呈現陽性反應,表示體內已有抵抗B型肝炎病毒之免疫抗體。

預防感染B型肝炎的方法
孕婦懷孕約7、8月時,應接受B型肝炎產前篩檢;若母親為高傳染性時(e抗原陽性或表面抗原效價≧2560)帶原者,其所生之新生兒,需於出生24小時內儘速接種1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然後,出生滿2-5天接種第1劑、滿1個月及6個月接種2、3劑B型肝炎疫苗;若非高傳染性帶原母親所生新生兒,即施打3劑B型肝炎疫苗。未曾感染B型肝炎病毒或未曾接種B型肝炎疫苗者,建議接種B型肝炎疫苗。表面抗原陽性之帶原者不應捐血給別人。避免不必要輸血、打針、針灸、刺青、穿耳洞等。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牙刷、針頭、毛巾、指甲剪,以免刮破皮膚或黏膜而感染。針灸針、手術用具、牙醫器材等醫療器具要消毒完全。

B型肝炎帶原者應注意事項
帶原者應聽從醫師指示,抽血檢驗或超音波檢查。切忌病急亂投醫、亂服成藥或偏方以免增加肝臟之負擔。不捐血、不與他人共用牙刷、刮鬍刀及美容器具。不要把食物咀嚼後,再餵給小孩吃。懷孕婦女是帶原者時,千萬不要忘記新生兒出生時一定要依規定接受B型肝炎的預防注射。帶原者之配偶或性伴侶,應抽血檢查有沒有感染過B型肝炎,如果沒有時應趕快接受B型肝炎疫苗注射。

目前專家建議,若完成接種B型肝炎疫苗,經檢驗為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陰性者,建議自費追加1劑B型肝炎疫苗,1個月後再抽血檢驗,若仍為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陰性者,請諮詢醫學中心之專科醫師。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