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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小常識-談眼科用藥須知及日常保健

藥物要達到治療的效果,必須在它的作用部位維持一定的治療濃度。所以為了達到在眼睛部位有治療效果而不至於產生全身的副作用,絕大部份眼藥都是製成藥水或藥膏的型式,直接點在眼睛表面來發生作用。眼睛是個非常敏感的器官,不正確的用眼藥有可能造成眼睛的傷害,影響視力,所以眼藥的使用不可不慎。
 
本文介紹眼科用藥的原則,正確使用及保存眼藥的方法,以及眼科常用藥物及其副作用,希望大家在使用眼藥時能更正確更有自信,來維持我們靈魂之窗的健康。

眼科用藥的一般原則:

(1)眼科用藥以眼藥水或藥膏為主,注射或全身投與為輔。
(2)治療眼睛前半部的疾病(如結膜、角膜、前房、虹膜等),局部投予即可,如達到更高濃度可用結膜下或筋膜下注射。
(3)治療眼睛後半部的眼疾(如玻璃體,視網膜、視神經),要用注射或全身性投與。
(4)局部使用的眼藥,特別是治療青光眼的藥物,可能造成全身性的副作用。
(5)全身性或局部用藥都有可能誘發眼睛病變,其中以皮質類固醇最為重要。

藥水在眼睛表面的作用:

雖然大部份眼藥都是以藥水來使用,但是眼睛的特殊構造會限制它的作用,例如:

(1)點藥水後只有少部份(約20%)被保留在眼內。
正常眨眼情況下,下眼瞼與眼球間形成的結膜穹窿只有大約10ul(微公升)的體積,而一滴眼藥水的體積是50ul,所以正常點眼藥水後大約只有20%的藥水能被保留住。點眼藥水每次1滴就夠了,超過了只是浪費掉了。

(2)淚水的排除速率很快。
正常眼睛每分鐘可以更替16%的淚水。而眼藥水之排泄大部份是靠眨眼和淚水,所以點完藥水後四分鐘,大約只剩50%的藥水停留在淚液中,而十分鐘後大約只剩17%。
為了增加眼藥水與眼睛接觸時間,提高藥效,所以在點眼藥水後最好能閉眼五分鐘,或是用手指壓迫眼內角近鼻端處,防止藥水進入鼻淚管排泄掉。
而要使用兩種以上眼藥水時,必須間隔五~十分鐘以上,以免第二種藥水會將先點的藥水沖洗掉。

眼科常用藥物及其副作用:

(一)眼科檢查用:
 1. 散瞳及睫狀肌鬆弛劑:
會引起視力模糊,怕光。少數情況下,會有發燒,臉部潮紅、噁心,煩燥不安,昏沉沉,皮膚出疹子等副作用,須停藥。
 2. 麻醉止痛用眼藥水:
只能由醫師使用。若在家自行反覆使用,會造成眼睛表面(尤其是角膜)傷口癒合遲緩,增加感染機會。

(二)處方用眼藥:
 1. 抗生素製藥:
用於治療眼睛之細菌、黴菌或病毒的感染。若浮濫使用,易產生抗藥性也容易產生對藥物的過敏反應。
 2. 治療青光眼的製劑:
縮瞳劑(如pilocarpine)可以增加房水的流出,降低眼壓,但是會有瞳孔變小,視力模糊,甚至眉弓酸痛之副作用。常期點會使加重白內障之進行。
腎上腺素(Epinephrine)也可以增加房水流出,但會引起短暫眼睛紅、刺痛、瞳孔散大、心跳加速或不規則、血壓上昇之副作用。
碳酸酐脢抑制劑可以減少房水的生成降低眼壓,但服用會有手腳麻木、疲倦、腸胃不適、腎結石等副作用。
B腎上腺素激性阻斷劑可以減少房水的生成,但是可能引起呼吸困難、支氣管痙攣、心跳減慢或不規則。
 3.類固醇眼藥:
消炎效果很強,但長期使用會有全身(如高血壓、糖尿病、骨質疏鬆、精神症狀)及眼睛(青光眼、白內障、眼瞼下垂、瞳孔散大、鞏膜軟化)等副作用。
 4.抗生素及類固醇之複方製劑。
 5.抗過敏製劑:可以減少結膜的過敏反應。
 6.特殊用途眼藥:
A.抗代謝產物(Antimetabolites)可增加青光眼手術之成功率,而減少眼翳手術後之覆發率。但劑量過高或使用太久會造成眼睛表面的傷害。
B.高張濃度眼用食鹽水,可減少角膜浮腫,降低反覆性角膜糜爛之發作。

(三)非處方用眼藥:
 a.人工淚液及潤滑劑:
可減輕乾眼症的症狀,但有些藥物含防腐劑會造成過敏反應,須小心使用。
 b.收斂劑及充血解除劑:
含有血管收縮成份可使結膜充血變白,但反覆頻繁使用,一旦停藥,反而會使得眼球變得更紅。

如何正確使用眼藥:

a.確定你已了解眼藥的名稱及使用方法、使用劑量。
b.仔細閱讀包裝內藥品說明書、了解成份、用法用量、警告標示、注意事項、禁忌及副作用、有效期限及貯存方法,如有疑問應請教醫師。
c.有對眼藥過敏時,應事先告訴醫師。有懷孕或使用其他藥物時亦應告知。
d.點用眼藥時,有不舒服或過敏反應時,必須與醫師討論,改用其他藥物或不同方式給藥。
正確的使用眼藥水的步驟:(見左圖)
點眼藥水(膏)前要先洗手,以免經手指接觸而傳染。頭部儘量後仰或平躺。
A & B. 將下眼瞼下拉與眼球分開。
C. 將眼藥水點在結膜穹窿內。眼藥水點一至二滴即可。(注意)眼藥水瓶嘴不可以接觸到睫毛或眼睛,以防藥水瓶受污染。
D. 閉上眼睛至少五分鐘,或以手指輕按壓內眼角處的上、下淚小管至少兩分鐘。
正確的使用眼藥膏的步驟:(見右圖)
A 將下眼瞼下拉與眼球分開。將眼藥膏點在結膜穹窿內。眼藥膏約擠出一公分長。(注意)眼藥膏瓶嘴不可以接觸到睫毛或眼睛,以防藥膏瓶受污染。
B. 將上眼皮蓋下。
C. 閉上眼睛約五分鐘。

* 以紙巾或毛巾將流至眼睛周圍之眼藥水(膏)或淚水擦拭乾淨。
* 若需點兩種以上眼藥水時,間隔需五至十分鐘再點第二種眼藥水。
* 點完眼藥水(膏)有可能手指會沾上藥水或淚水,最好能再洗手。
眼藥水(膏)之保存:

a.放置在陰涼避光之處,排除直射日光、高溫、多溼三個惡劣條件。因為藥品多由化學物質製造而成,若長時間放置在上述惡劣環境中,成份會起變化,降低效力,甚至變質為有害物質。
b.放冰箱之眼藥水(膏)勿放在冷凍庫內。
c.眼藥水(膏)開啟後,應按指示使用,並在三個月內丟棄。有些不含防腐劑或特殊成份的眼藥,最好能儘速使用完畢。(一個月內)
d.沒有開啟的眼藥水(膏),會註明使用期限,一般為二至三年,若超過期限仍未開啟使用,仍應丟棄不用。
e.眼藥水(膏)若顏色有變化或有異味,有外來顆粒或混濁沉澱物,是變質的證據,絕不可再使用。
f.定時(每個月)檢視所有眼藥,只要曾經用過,即使未用完,最好以三個月為一單位,全部換過。(換季~換眼藥)

眼科用藥守則:

(1)點藥前後不忘洗手。
(2)點藥前要先確認使用的是正確的眼藥,並明瞭正確的用法及用量。
(3)懸浮劑眼藥使用前要先搖均勻。
(4)先點眼藥水,後點眼藥膏。
(5)眼藥的瓶嘴勿接觸到睫毛或眼睛,以防受污染。點完眼藥,立刻蓋上瓶蓋。
(6)點兩種以上眼藥水需間隔五分鐘以上。
(7)點完眼藥水後,需閉眼五分鐘或以手指按壓眼內角處二分鐘。
(8)適當的貯存眼藥,避免日光直射、高溫及潮溼。
(9)勿用來路不明及標示不清之眼藥。
(10)勿用過期或變質的眼藥。
(11)勿亂用成藥。
(12)戴隱形眼鏡時,勿點眼藥,除非經醫師允許。
(13)勿在昏暗不明或匆促情況下點藥。
(14)點完藥有不適反應,應儘速求醫。
本文由【行政院衛生署 台北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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