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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性放線線治療和化學治療

林先生為口腔癌第二期病患,腫瘤侷限於左側舌緣,經切除後,病理檢查顯示有神經侵犯 (perineural invasion),經參考國際癌症治療指引和本院多科團隊會議討論後建議進一步之輔助性放射線治療。雖於術前說明過,民眾對於是否要輔助性治療還是有點不解。林太太直說:聽人家說,初期只要接受手術就好啦!

其實根據國際癌症治療指引 (NCCN),回顧眾多的臨床研究文獻,所作之建議,已將治療更詳細作分類,而達到因病患本身腫瘤特性而制作之治療方針,而不是如之前所說,初期只要接受單一治療!因此依據病情及手術之病理結果,病患可能需接受進一步之輔助性治療。如腫瘤期數T3-4期、頸淋巴結轉移合併結外擴散、手術邊界上仍殘存癌症細胞、合併多顆頸部淋巴結轉移、合併腫瘤周圍血管侵犯/淋巴侵犯/神經侵犯。經多科團隊會議討論後建議進一步之輔助性治療。

手術時若有陽性邊界,可能建議再次切除,或接受輔助性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 (兩種都要做)。若 頸淋巴結轉移合併結外擴散,則受輔助性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 (兩種都要做)。而其他之危險因子,如腫瘤期數T3-4期、 合併多顆頸部淋巴結轉移、合併腫瘤周圍血管侵犯/淋巴侵犯/神經侵犯則建議接受輔助性放射線治療+-化學治療。是否執行化學治療由多科團隊會議討論後決定。

放線治療的療程:放射線治療根據地實証醫學建議於術後6週內進行,其包括原發部位及頸部。一般而言,每天一次,一週5次。療程約為7-8週。總劑量約為70 Gy以上。同步化治療,一般建議每三週一次,共三次,治療藥物為cisplatin (關於cisplatin之介紹,可參看本網站之化學藥物治療:李藥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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