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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的最新診斷標準及其合併症!

文�宏恩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 譚健民醫師

在半世紀以前的時代裏,「高血壓」的定義是指六十五歲以上的老年
人,其收縮壓等於或大於160毫米汞柱,或者其舒張壓等於或大於95
毫米汞柱;而這些人口群的血壓必須要加以控制,否則其將來會衍生
程度不等的合併症,其中包括腦血管病變(即腦出血或腦栓塞)、視
網膜小動脈血管破裂(失明)、高血壓性心臟病(心臟衰竭),以及
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症);因此,一旦被診斷為高血壓者,便被認
為必須要終身服藥,才能使血壓控制在正常範圍以內;但經過數十年
流行病學的探討,發現某些存有「邊緣性高血壓」的罹患者,其往後
發生合併症的機會,與確定高血壓相比較之下,並沒有統計學上的差
異;因此,在一九九三年全球心臟血管專科醫師特地集會,來討論並
再次訂定「高血壓」的定義及標準,而重新制定「高血壓」的診斷及
治療方針。

所謂正常的血壓是指十八歲以上的個體,其收縮壓等於或小於130毫
米汞柱,舒張壓等於或小於85毫朱米汞柱,而收縮壓大於140毫米汞
柱或舒張壓大於90毫米汞柱,則判定為「高血壓」;而在兩者血壓範
圍之內,則稱之為「邊緣性高血壓」。
只要血壓被判定大於正常範圍
以上者,不論是邊緣性高血壓或確定高血壓,都需要積極的將血壓控
制在理想範圍以內,否則其在往後的數十年,亦會衍生合併症而增加
生命的風險。

雖然,長期服用藥物是控制高血壓的不二法門,但大部份高血壓罹患
者卻只重視藥物的治療,而忽略了垂手可得的非藥物性治療及預防,
其中包括有維持理想的體重、減少鈉鹽的攝取、減少油脂的食用、多
攝取蔬菜水果、抽菸百害而無益、適量的酒類飲用、持久有恆的運動
以及規律的起居生活,而使得藥物治療事倍功半,不僅無法使血壓穩
定的控制在正常範圍以內,反而在臨床上會突發危及生命的「高血壓
危象」。因此,在藥物治療的同時,高血壓罹患者亦應保持良好的生
活習慣以及型態的改變,才能夠穩定血壓,並避免合併症的發生。
本文作者:譚健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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