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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17日起擴大接種對象

為使流感疫苗於高危險期發揮疫苗之最大接種效益,並照顧其他高危險群,除目前已開放之罕見疾病、居住於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之住宿機構中之受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外,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自11/17起開放重大傷病及60-64歲〈民國二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三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生者〉罹患心肺疾病、糖尿病、中風等高危險群民眾接種流感疫苗。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前述符合接種條件者,趕緊把握接種時效,於92年11月17日起持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重大傷病者持重大傷病卡,60歲至64歲高危險群持診斷證明、病歷資料或經由醫師診斷認定〉至各衛生所或流感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接種前須經醫師詳細診斷評估,接種疫苗由政府免費提供,掛號費及診察費則由民眾自行負擔。
為提高本市民眾接種意願及流感疫苗接種成效,本市各合約醫療院所,對於上述擴大接種對象之收費,以掛號費及診察費合計不超過新台幣二百元為原則。

此外,為落實市府照顧弱勢之施政理念,減少高危險群老人之就醫障礙,本市市立醫院提供行動不便老人,免費到宅服務、便民措施(60-64歲罹患心肺疾病、糖尿病、中風等疾病民眾及65歲以上民眾),市民若有需要可與各市立醫院家醫科門診或衛生所聯繫安排。

依據疾病管制局全國定點醫師通報資料顯示,臺灣地區類流感病例已連續八週有上升趨勢,今年第44週(10/26-11/1)北部地區平均每位定醫通報類流感病例人次數為21.5例,臺灣地區平均人次數為23例,全台各區均有上升現象。若以病毒分離情形來看,臺灣地區自今年九月份以來,分離出的流感病毒以A型H3N2病毒較多,B型病毒次之,與今年施打之老人流行性感冒疫苗之病毒株相符。

一般而言,流行性感冒於每年聖誕節前後進入高峰期,持續至農曆春節,流行期可能延至隔年二、三月。因流感疫苗接種後約需兩個星期後才能發揮保護作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特別呼籲社會大眾提醒週遭親友中六十五歲以上,至今仍未施打流感疫苗之老人,趕快前往各流感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接種流感疫苗,做好預防工作,讓家人、朋友及自己度過一個健康無憂的冬季。

對付流感,需先做好預防,請大家一起來提醒週遭親友趕快接種流感疫苗,關心家人健康,你我一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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