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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患與家庭暴力?

在臨床實務經驗上,當精神病患症狀惡化需要住院治療時,也有的是因為有暴力行為或出現自傷、傷人的情形。而被家屬送醫住院治療。且這類的病患所攻擊的對象多是平時與精神病患同住,且相處關係較密切的主要照顧者。當精神社會工作人員在與這些家屬會談時可以深深的感受到這些家屬,一方面要負擔照顧病患的責任,一方面又要承擔病患暴力相向的壓力,其身心的負荷都非常沉重。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有很多的精神病患,即使病情惡化,也並沒有對家人出現暴力行為。

這幾年隨著社會的進步,有許多新的法令規章為因應社會環境的變化而修訂。「家庭暴力防治法」就是其中的一項。

我國在八十七年五月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並於八十八年六月正式實施,其中針對施暴加害人並訂定得依法院裁定保護令,並實施加害人處遇計劃,其類型包括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及其他治療與輔導。

從這樣的法令制度上,可以想見立法當時,已考量有一些施暴的加害人是有藥物濫用,或精神疾病的問題,所以,會訂定這樣的處遇內容,然而,實際上有多少比例的精神病患會出現家庭暴力的行為,在文獻上其實並不多見。

本院(市療)針對住院病患中診斷為精神分裂症與躁鬱症的病患家屬加以調查訪問,希望能初步探討及了解,以下幾個主要問題:
(1)住院精神病患的家庭暴力傾向。
(2)住院精神病患常用的暴力行為種類。
(3)住院精神病患發生家庭暴力的可能原因。
(4)家屬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認識,及是否曾考慮運用保護令,以保護自身安全。

結果:有104位家屬完成訪問調查,受訪的家屬中男性約佔35﹪女性約佔65﹪,有87﹪左右的家屬目前與病患同住,且是主要照顧者。依這些家屬的訪談結果表示有51﹪的病患在生病後從未對家人使用暴力,有35.6﹪的病患很少出現,只有13.5﹪的病患是經常使用暴力的,合計曾有過家庭暴力行為的有49﹪,約佔一半左右。對於曾使用暴力的這群病患有八成的家屬認為是受症狀影響,而且這些人在暴力行為出現的當天或前一二天,約有八成的人曾出現精神不穩定的情形,有六成出現失眠狀況,五成出現妄想症狀,另外有幻聽、怪異行為或自言自語的約有三成左右。病患攻擊的對象,主要以父母(65﹪)為主,其次是兄弟姊妹(37﹪),其家庭暴力行為的種類,則會有58﹪會大聲吼罵,有50﹪左右是徒手打傷或抓傷、咬傷家屬,有37﹪會有威脅恐嚇之行為,用棍棒或其他工具施暴的約佔27﹪。受訪的家屬們知道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有保護令規定者將近一半(約48﹪),但大多數不知道如何申請也不曾考慮要申請保護令,只有10﹪的家屬知道如何申請且表示在受到病患的暴力時,也會考慮申請保護令來保護自己。

本研究經進一步分析,發現病患的年齡、性別、教育程度、有無職業、病史長短、皆與暴力的發生無顯著相關,甚至與服藥之規則性及症狀發作的頻率之相關都很小,但與家庭互動關係卻有顯著的相關。顯示的是家庭互動關係愈良好,其家庭暴力的出現機率愈小,所以,維持一個良好的家庭關係在精神病患家庭中是很重要的。

而台北市立療養院社工人員歷年來皆花費很多時間心力提供家屬各種疾病知識的衛教指導、家屬會談、家庭治療及辦理家屬團體或座談會,期待能給予家屬更多的心理支持與幫助,以利他們維持或改善與病患間的相處關係。
本文作者:台北市立療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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