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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來路不明的藥品,勇敢說「不」以免破財又傷身!

隨著資訊普及交通便捷,部分不肖業者循非法管道走私進口或於地下工廠製造不法藥物於菜市場、夜市、流動攤販、國術館、毒蛇專賣店等場所銷售,往往誤導民眾任意購服;此類產品非經合法藥廠嚴謹品管之製造流程,品質堪虞危害民眾權益及損害健康甚鉅。

日前接獲檢舉,於本市青年公園路邊流動攤販有販售不明藥物,經萬華區衛生所會同轄區青年派出所警員突查該攤販結果,當場查扣「白鳳丸、玉林正骨水、五塔油、雲南百藥器霧劑、複方西瓜霜……」等大陸禁藥及「喇叭牌正露丸、虎標萬金油、五塔油、李眾勝堂保濟丸、五塔標行軍散、壽世保丸胃得丸、新儿儿-A錠」等禁藥及俗稱壯陽藥之「極品威歌王、西力王、日本猛男神油、三體牛鞭……」等不法藥物共計三十六種品項、二百六十二瓶,可謂種類繁多數量龐大,目前國內合法藥品須經衛生署嚴格查驗登記並採一藥一證,持有藥品許可證之代理商須對產品之品質、療效、安全及其他回收處理等負責,該等查扣未經衛生署查驗登記之不法藥物,其有效成分、用量用法、副作用等均標示不明,民眾任意服用造成極大之生命威脅。據涉案翁姓業者表示近三個月來每日早晨六時至十時在該地販售,產品係託不知聯絡處所之朋友自國外帶回,該等來路不明無許可證字號之藥物品質堪虞,雖該業者對藥品來源不願吐實,惟其所為已涉嫌販售藥事法第二十二條所稱之禁藥,依同法第八十三條明知禁藥而販賣、供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衛生局已依藥事法移送法辦。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鑑於非正規領有證照之場所亟須加強管理,於九十三年度全面積極稽查該等非正規醫療場所,倘現場發現誇大不實、來源不明、標示不清之產品,即以聯合稽查方式或聯絡警方處理,九十三年一至三月共查核357家場所(連鎖超商55家、寺廟42家、菜市場夜市55家、情趣商店9家、百貨大賣場28家、其它藥局藥房等168家),抽驗市售藥品28件,不合格1件,執行標示檢查1511件,不符規定45件,移送不法藥物7件(偽藥2件、禁藥4件、不法醫療器材1件),行政罰鍰處分劣藥1件,藥物違規經罰鍰處分23件,移外縣市查處40件。九十二年度移送不法藥物31件(偽藥11件、禁藥15件、不法醫療器材5件),移送部分包括查獲八處菜市場地攤販售不法藥物如:「新儿儿-A、胃得安(原名:無價金丹)、萬應止痛膏、跌打風濕青龍膏…」、「新儿儿-A、太田胃散、雲南白藥、印度神油…」等七十二種禁藥、「EYEMO眼藥水、Clotrimazole Canesten1% Cream antifungal……」等三十五項禁藥、「壯骨麝香止痛膏、天然麝香綠草膏…」等十一種禁藥、「麝香痔瘡膏、速效救 心丸、太和洞久咳丸…」等十五種禁藥、「大東亞青草油、黃道益活絡油、三金牌桂林西瓜霜…」等二十六種禁藥。基層人員在稽查該等場所人身安全備受威脅,仍不畏暴力對維護民眾用藥貢獻良多,此乃衛生機關責無旁貸之責任。

另外本局也發現一些業者以打游擊方式選定臨時據點如公園、民宅、加油站或公路休息站空地辦說明會,利用人性弱點贈送醬油、麵線、洗衣粉等並自吹自擂製造人潮引誘老人家花盡私房錢購買一堆宣稱療效不實且無益之食品或違規藥品造成不必要之糾紛,衛生機關雖依線報前往突查,並將查獲者移送法辦,惟業者基於暴利樂此不疲與稽查人員玩抓迷藏或轉移至遊覽車上推銷,讓稽查人員力不從心,最終以賺取老人家錢為目的。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藥品一定要在合法之藥局(房)或有病痛時找合法之醫師或藥師諮詢才是上策。

為打造一個優質用藥環境,保障消費權益及健康,衛生局再次呼籲市民如發現不法情事請與該局聯絡(檢舉電話:二七二八七○九二)倘因舉發而經查獲不法,檢舉人亦可領取獎金!民眾如有藥物或醫療相關問題,歡迎上市民健康網醫療諮詢專區:網址(http://www.healthcity.net.tw/healthcare/article.asp)

本文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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