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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像在逛百貨公司 醫療診斷貨比三家不吃虧

文/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家醫科主任 許禮安醫師

最近看到賴其萬教授在自由時報寫的文章「台灣的醫病關係」,心中有很多感觸,為減輕心理壓力,不至於積怨成疾,故在此抒發一二。

我有病人長期在某心臟科名醫的門診看病,某次來我門診訴說:這個藥她沒吃,那個藥有副作用等。我查看病歷發現,幾年來的處方都是相同的,我問病人:「妳怎麼不告訴那位醫師?拿了藥都沒吃,白白浪費健保很多錢。」她回答:「不好意思說啦!而且名醫也沒時間聽我說話,就把藥開好了。」

後來經過多次類似的經驗,讓我每次門診教學一定會傳授給學生這樣的觀念:「所有的醫生都以為別的醫生開的藥都沒效!」因為吃了有效的病人,就會找原來的醫生繼續看,吃藥沒效或有副作用的病人,都會跑去向別的醫生投訴。這就是病人造成的惡性循環,因為他的醫生沒有進步的機會,而且這樣的行為無異於挑撥離間,更別說不禮貌。

另外有一種病人最愛的就是「逛醫院」、「逛醫生」。醫界有句俗話說「感冒有吃藥,一星期就會好;感冒沒吃藥,則需七天才會好」。有的病人看感冒的方式是:甲醫生三天、乙醫生兩天、丙醫生兩天,所以得到的結論會是:丙醫生最高明,因為前面兩個醫生都沒看好,而他兩天就看好了。但是事情真的是如他所想的這樣嗎?

我常常告訴門診病人:你這樣的病,看超過三個醫生,每個醫生都覺得對你不熟悉,所以每個醫生都會說是因為別的醫生看得不好,沒有醫生願意為你負全部的責任。你應該找一個最方便看病、你最能相信的醫生,然後把自己的身體健康和疾病交給他一個人負責,這樣他就沒有理由推卸責任了。當然若病情複雜,一個好醫生是應該主動替病人尋求第二意見的。

台灣的病人看病像在逛百貨公司,非常自由,但是反而對自己沒有保障,因為「貨物出門概不退換」。很多癌症病人在甲醫院檢查出來,他不相信,就跑去乙教學醫院重新檢查,不會先告訴醫生他之前的檢查診斷;再不相信,又跑去丙醫學中心再度重新檢查,反正「貨比三家不吃虧」,而且和買東西一樣,當然不能告訴你前一家的開價是多少。這樣的病人可能在一星期內作了三次同樣的各種檢查,花了三倍的健保資源,卻得到一樣的結果。這還算「幸運」的,更不幸的病人可能會得到三種不同的診斷,到底要相信誰呢?

因為同一個病人身上可能合併有多種疾病,而在疾病進展當中,不同時間病人會有不同的症狀,到不同醫院看病得到不同的診斷是很有可能的。我們同意病人有權利選擇「第二意見」,尋找最高明的醫師,但是不贊成用隱瞞或甚至略帶欺騙的方式,讓醫生無法得到充分的資料,因而得出錯誤的診斷,最後吃虧的還是病人自己。

我常常覺得病人的錯誤觀念是醫生教出來的,或是因為醫生沒有空或沒有心去好好教育病人造成的;反過來說,醫生的行為習慣也是病人造成的,因為醫生也都是依靠病人來「訓練」的。醫生希望有明白道理的病人,就要努力告訴病人道理;病人希望有高明的醫生,也應該努力給醫生正確的訓練。

許禮安醫師小檔案
現任: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家醫科主任、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理事、
   KingNet國家網路醫院家庭醫學科駐院醫師
經歷:花蓮慈濟醫院家醫科及心蓮病房主治醫師、
   東華大學兼任校醫、
   慈濟大學臨床講師
專長: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
   安寧緩和醫療專科醫師。
網址:許禮安醫師的個人專區
本文作者【許禮安醫師】
本文由【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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