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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斑魚」與健康風險∼市售食品安全檢出黃色警報!

衛生署在市售石斑魚檢體中檢出孔雀綠及其代謝物,在食品安全警報紅綠燈機制上,經專家審查建議燈號為黃燈,孔雀綠在我國為禁止使用之動物用藥,因此石斑魚中檢出,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依現有科學資料孔雀綠之毒性對人體健康尚不會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列屬為黃燈,衛生署已立即通知農政單位進行逆向追蹤源頭。

針對國內有些魚類被檢測出含有化合物「孔雀石綠」一事,衛生署根據現有的科學資料,向國人介紹孔雀石綠並闡釋這種化學物對公眾健康的風險。

孔雀石綠(malachite green),又名孔雀綠,它是一種帶有金屬光澤的綠色結晶體,易溶於水,呈藍綠色,係屬有機三苯甲烷類之化合物。

一、用  途:是染料,可用於絲、羊毛、棉及紙等不同物料,同時也是種抗真菌劑。傳統以來,孔雀石綠被使用於養殖水產,一為在養殖時加入,避免魚類受到寄生蟲、真菌和原蟲的感染,另一則用在魚類的運送途中,避免魚類因為運送碰撞導致魚鱗脫落而引起魚體真菌感染,以致出現糜爛、死亡等現象。

二、可能危害:孔雀石綠會被魚類的組織吸收和進行新陳代謝,有報告指出,其中一種主要代謝物“無色孔雀石綠”會長時間留在魚的組織內。利用動物進行實驗研究結果顯示,孔雀石綠會毒害實驗動物的肝臟,引致貧血和甲狀腺異常,以及影響胎兒成長。同時發現,孔雀石綠會使老鼠的肝臟出現腫瘤。但目前未有證據證實孔雀石綠可令人類患癌;除非每日進食含有大量孔雀石綠的魚塊,加上長期進食才會嚴重影響健康。許多國家包括我國、美國、歐盟、日本等,均將孔雀石綠列為魚類養殖的禁用藥物。

三、呼籲建議:業界在養殖或零售食用魚時,切勿使用孔雀石綠;向信譽良好的供應商或進口商購買魚類,避免買入來歷不明的魚類。如有疑問,應要求查閱付運文件和證明書,以確保來貨不含孔雀石綠。同時,建議民眾應儘量避免買來路不明的漁產,而是到有品牌的賣場消費;靠近魚體明顯聞到化學藥水味,且顏色呈過度赤綠藍色,或鮮豔過了頭,均為辨別方式。由於孔雀石綠通常積聚在脂肪內,尤其在內臟,民眾若有疑慮就不要吃魚的內臟和脂肪。此外,保持飲食均衡,進食多樣不同種類的食物,以確保身體的健康。

衛生署表示,市售食品衛生品質監測是各級衛生機關例行重要工作之一,本次在例行之水產品衛生品質監測中,發現有少部份檢體檢出禁用於養殖魚類的孔雀綠,衛生署立即請台北市衛生局從消費市場加抽十件石斑魚,送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結果共有六個檢體被檢出孔雀綠或其代謝物,衛生署除把所有抽檢地點及檢驗結果移送農政單位、由農政單位立即進行源頭追溯外,針對販售點,也已由台北市衛生局採取暫時停止販賣處置。

後續報導…‥

孔雀石綠為一種紡織產業常用的工業染料,一般水產養殖業者,主要是用以預防魚類寄生蟲及黴菌感染,以提高存活率,惟該成份不得添加於養殖魚類。根據衛生署食品安全警報紅黃綠燈機制上,經專家審查建議燈號為黃燈,代表其毒性對人體健康尚不會產生嚴重危害。孔雀石綠被魚體攝食後於肝臟代謝,因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脂溶性高,故容易貯存於魚體脂肪組織中,衛生局建議消費者可由避免食用魚類肝臟及脂肪組織含量較高之部位(如:魚肚、皮下、魚頭…等)以保障食用安全。

本次石斑魚違規添加孔雀石綠事件,有四件未檢出孔雀石綠,衛生局公佈地址,消費者應可安心採購食用,衛生局除持續稽查檢驗市售水產品外,亦與行政院衛生署及相關農政各單位保持密切聯繫,聯手防範業者濫用或誤用非法動物用藥。農政單位應對養殖源頭進行控管,另應對養殖環境進行監測,如:養殖池水、池內土壤檢驗是否孔雀石綠…等非法動物用藥的殘留。另亦建議後端產品銷售業者要求供貨來源業者提供近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認可檢驗機構之檢驗合格報告,以確保魚貨安全。同時衛生單位以定期及不定期稽查抽驗,公佈檢出不符合規定之業者,以保障市民消費水產品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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