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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寶特瓶裝水含銻問題,不致危害健康列屬綠燈案件!

對於報載科學家實驗發現寶特瓶裝水,隨保存時間溶出之銻會增加乙事,衛生署表示正常保存條件下,寶特瓶裝水所可能溶出之銻量極微少,尚不致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請消費者勿擔心。

銻(antimony)為一種金屬,其中毒途徑,通常是工業操作的暴露,例如採礦、煉鐵廠工人可能由空氣暴露,而造成肺炎,或鑄造業者工人因大量攝入而發生腸胃方面不適病狀,包括消化不良、頭痛、嘔吐、結膜炎等;少部分是經由遭受污染的食物容器。

依據美國CPSC委員會估計之每日可接受攝入量上限(ADI),每人每天每公斤體重為2.3毫克,以70公斤成人計算每天可接受上限為161毫克。

寶特瓶製造過程中添加的銻極微,目前我現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已規定寶特瓶(使用PET材質),溶出試驗銻含量應在0.05ppm以下;另外飲料類衛生標準,亦要求銻之最大容許量為0.15ppm。凡有飲料產品或包裝容器不符前述規定者,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0條規定,產品應沒入銷毀,勒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依據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抽驗市售包裝飲用水及礦泉水之包裝容器材質,針對添加銻化物材質之寶特瓶,進行溶出試驗結果均未檢出銻。


新聞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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