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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不等於是精神病患

在現今繁忙緊張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日趨疏離、淡漠,尤其在都會區因土地有限而人口密集,導致高樓大廈林立,民眾的生活空間變小、與人的接觸也變少了。正因為如此社區中不乏耳聞對週遭鄰居的報怨,而相互控訴事件也層出不窮。

本局日前接獲多起通報鄰居是精神病患的案件,經本局人員查訪,多數案件並非是精神病患滋擾,而是上下樓層或左右鄰居的噪音干擾因素居多。有些大樓住戶因受不了鄰居長期的聲響過大,向大樓管理委員會反應或報警處理後仍未獲改善,進而以對方是精神病患為由通報衛生局強制就醫。依據本局人員處裡的經驗,發現有時是陳情人自己的生活作息日夜顛倒,白天睡覺時對聲音的耐受度較低,或者確實是鄰居缺乏公德心,於清晨或夜晚開關門與動作聲音過大;也有案例是兩戶住家先前就有嫌隙,所以對彼此的行為較敏感,很容易感覺對方侵犯到自己。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本來就不容易,可堪稱是一門藝術。試想,我們跟自己的家人都會起爭執了,更何況是生活中長期面對的鄰居呢!「敦親睦鄰,守望相助」的標語處處可見,媒體報導有關住家發生災害時,第一時間由鄰居發現甚至搭救的新聞時有所聞。有句話「遠水救不了近火」,意指的就是與鄰居建立關係的重要性。所以建議民眾能夠多一點包容心對待周邊的人,希望在群體生活中能夠發揮公德心,彼此互相體諒,理性溝通。而非輕易的就替鄰居貼上「精神疾病」的標籤要求強制就醫,如此只會更加破壞彼此感情,並衍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當然,無論確實是精神病患或是疑似個案,倘明顯觀察到「惡鄰」受精神疾病影響而出現自傷傷人(或有此虞慮)之滋擾行為,可即通報110、119或衛生局、衛生所執行強制就醫。另建議民眾對於干擾他人生活之「惡鄰」可透過大樓管理委員會溝通協調,或者依據「公寓大樓管理條例」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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