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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臟衰竭及肝癌的救星-肝臟移植

B型及C型肝炎病毒感染及酒精性肝炎是台灣肝炎盛行之主要原因,也是導致肝癌高發生率之主要禍因。目前治療肝癌仍以手術切除為主,能夠切除腫瘤之患者有四成機會治癒,但仍有六成患者會再復發。在台灣之肝癌患者多同時患有病毒性肝炎及肝硬化,以致無法接受手術切除治療。但肝臟移植是目前救治肝臟衰竭病人及部分肝癌患者最可行的方法。

肝臟移植在歐美已是成熟之治療方法,在台灣也有近30年之歷史。根據中央健保局的存活率統計顯示,台灣肝臟移植三個月、一年及三年存活率,依序是91%、85%、82%,與美國的水準相當。

肝臟移植之時機與適應症為何?簡而言之就是任何原因造成之肝硬化合併反覆發作之併發症如嚴重腹水、食道靜脈曲張破裂出血、漸進性黃膽及肝昏迷等肝衰竭現象時,猛爆性肝炎及小型肝癌(單一腫瘤小於5公分,或多發性腫瘤之腫瘤數不超過4個且總和不大於6.5公分)無法手術切除時。當患者有上述狀況時,宜至合格肝臟移植醫院,由肝臟移植合格外科醫師進行評估,如經評估後認定適合接受移植治療時,醫師會將患者資料送健保局審核以獲得健保給付,並於登錄中心登錄以等待適合之捐贈肝臟,或由五等親內之親屬捐贈部分肝臟進行肝臟分割移植。
本文作者:耕莘醫院肝臟移植小組主持人 陳梓泓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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