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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皮射頻燒灼術在肝癌的治療

依臺灣地區十大死亡原因統計資料,自民國七十一年以來,癌症即躍居首位。民國八十一年臺灣地區共有 20,959 人死於癌症,其中肝癌對男性而言,它是所有癌症死因的第一位,而對於女性,它也高居第二位,每年更造成四千人死亡,對國人健康造成極大威脅。

人類對引起癌症的原因了解的很有限,但對肝癌可以說是所有癌症中被研究的較透徹的一個,引起肝臟致癌的原因有B型肝炎、C型肝炎、肝硬化、酒精、黃鞠毒素、血色素沈積症等。其中最多的就是B、C肝炎及肝硬化,而肝硬化、慢性肝炎、或 B、C 肝炎帶原者,每年有十到二十分之一的機率轉為癌症患者,這些肝癌高危險群應定期主動追蹤檢查。

肝癌的治療主要有開刀切除、酒精注射、經皮射頻燒灼、肝動脈栓塞及換肝手術。在小型肝癌(<3公分)的治療上,開刀切除、酒精注射及經皮射頻燒灼的效果皆不錯,而且因經皮射頻燒灼術不需要開刀手術,一些不適合或不願意手術的病患可選擇此治療方式。

經皮射頻燒灼術治療方式,於住院中施行,治療之前應禁食4小時,給予局部麻醉止痛以及靜脈注射中效鎮定劑。在持續的超音波指引下,經皮穿肝插入電極,另一端接在射頻電流發出器。啟動電源使得腫瘤內溫度上升,儘可能一次即將腫瘤完全燒灼,過程約需耗時半至一小時。對於較大的肝癌,若無法一次完全燒灼,則依腫瘤大小,每隔2至3天再作一次射頻燒灼治療。射頻燒灼治療後,隔日的血中肝功能常常會稍微上升,但是多於2至7天恢復正常。可於治療4星期後安排電腦斷層掃瞄或核磁共振檢查,若仍有腫瘤週邊影像有結節性影像存在時,表示仍有存留的活癌組織存在,可立即再作射頻燒灼治療。

但以下情況不適合射頻燒灼治療:
v  肝癌直徑大於5 公分:若單獨使用射頻燒灼治療,治療時間過長且治療的成效較差,因此可以先使用肝動脈栓塞治療之後再加上經皮消除治療。或使用較大燒灼直徑(5 或7 公分)的探針作射頻燒灼治療。
v  肝外轉移。
v  肝癌侵犯至肝門靜脈、肝靜脈或下腔靜脈。
v  凝血功能異常或出血傾向。
v  大量且不易控制的腹水:雖然射頻燒灼治療也可以止血,但是在大量的腹水情況下,危險性如同肝穿刺,因此仍宜避免。
v  膽管擴大:若傷及膽管可能引起膽管炎、菌血症、膽汁瘤、甚至是膽汁性腹膜炎。
v  針對射頻燒灼或微波熱凝治療,距離大分支膽管、膽囊、肝門區、肝表面或腸胃等器官0.5-1 公分之內的肝癌。
本文作者:三軍總醫院胃腸科 林煊淮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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