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幫助自傷者 掙脫心靈晚秋

A:

自傷行為是一種故意破壞自己身體組織的舉動,但本質上,並非像自殺一樣,要讓自己死去。

據估計,在一般族群中,有4%曾有過自傷經驗,1%達到嚴重的程度。在求診精神科的自傷族群中,70%割傷自己皮膚,可能是手掌、手腕、手臂、或大腿等,其他常見方式還有撞頭、搥手、菸燙、與絕食。

自傷行為是生理、心理、社會三方面複雜作用之下的最終結果,若一味譴責,恐怕是模糊了焦點。

當我們見到自傷行為,首先要問:是什麼樣的動機,讓他生出這樣的膽量,拿起刀片、割傷自己的身體呢?國際精神醫學界,大致歸納自傷行為有七種動機:

一、調節情緒

這是自傷最常達到的一種效果。當個人有太多負面情緒,包括對外界憤怒、強烈的焦慮或挫折感,就可能把自傷當成因應壓力的方式。特別是就學的青少年族群,因表達、處理情緒能力尚未發展成熟,常用自傷行為減輕負面的情緒,是學校輔導室處理的大宗。

二、自我懲罰

對自己較無自信或容易自責的人,會用自傷來表達對自己的憤怒,以及懲罰自己的不好。若父母給予孩子過度要求與批評,可能會在孩子心中種下一個過度嚴苛自我的良心,讓孩子變得自卑,未來遭遇挫折時,容易用自傷來懲罰表現不好的自己。

三、影響人際

自傷者身邊不乏有關切他的家人、朋友或老師,但自傷者每每讓關切者感到疲累、挫敗,甚至讓人不想理會,因為他以自傷行為操弄他人或吸引關心,甚至控制身邊重要的人。

四、標榜獨立

當對方要自己做不想做的事,例如親密伴侶要分手、老闆要炒自己魷魚,此時出現的自傷行為是為了表達獨立自主,顯示只有自己能掌控自己,對方是不可能掌控他的。

五、抵抗解離

解離狀態(dissociation),是當人面臨很大的心理壓力時,會讓自己變得麻木,希望能忽視痛苦。但麻木也讓人失去活著的感覺,因此藉著自傷,讓自己感覺痛楚,重新取得活著的感覺。

六、抵抗自殺

這項功能乍聽弔詭,其實合理。當負面情緒累積到一定程度,他可能會考慮自殺,在嘗試自殺之前,若以自傷減輕某部分負面情緒,就可能遠離自殺。因此,自傷或許是自殺保護因子,提醒自己或他人,的確有心理困擾,必須積極處理。

七、追求刺激

人體受傷時,腦部同時分泌「腦內啡(endorphin)」,讓人產生欣快感,而將痛苦驅離。有時候自傷也會引發像坐雲霄飛車、或者是高空彈跳的快感。青少年集體公開割腕,常常是用自傷行為,一同追求快感,並藉以建立同儕認同。

雖然,傷害身體會引起痛覺,但自傷者常說的一句話是:「傷口一點都不痛,心比較痛。」他們所說的「心」,可能就是以上七種心理原因之一。

面對自傷,建議親友能將眼光從不痛的傷口,移到比較痛的心,傾聽自傷者描述他所面臨到的困難,支持他真實的情感與想法,陪伴他用正向的方式面對困難。

這並不件容易,也不是一蹴可幾。若自傷者或關懷者遇到困難,可以尋求精神或心理專業人員協助。許多自傷者也同時有憂鬱症、焦慮症、精神分裂症、藥酒癮或人格違常等,若能根本治療,自傷行為也會減少。

面對一群生活得並不快樂的人,如果我們能用瞭解取代厭惡,用支持取代譴責,那麼自傷者的心靈寒冬,也必將在溫暖的羽毛衣保護下,轉換成人生的春天!


延伸閱讀:
‧史蒂芬.雷文克隆,《割腕的誘惑:停止自我傷害》,李俊毅譯,心靈工坊
‧鄭泰安,《媒體與自殺:自殺可以預防嗎?》,臺灣商務印書館

何處尋求幫助:
‧董氏基金會:http://www.jtf.org.tw/
‧自殺防治中心:http://www.tspc.doh.gov.tw/tspc/portal/index/
‧台灣憂鬱症防治協會:http://www.depression.org.tw/

(本文刊登於聯合報2008.12.5健康版)


本文作者:台大醫院精神科 張立人醫師

2009-07-16 15: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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