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人氣
-
累積人氣
-
粉絲數
-
回答數
-
文章數
劣質豬油事件專區
感謝蔣世中醫師熱心整理提供. thanks for your reading
如有其他有關劣質豬油之相關問題,都可到食藥署網站之主題專區查詢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劣質豬油事件專區】網址如下︰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1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4094 劣質豬油事件Q&A 【發布日期:2014-09-05】 :風險管理組
劣質豬油事件Q&A 油品管理問題 Q1:食藥署嚴懲不法廠商立場有沒有改變?為何媒體會說「食藥署昨怒罵今護航」 A1:食藥署對於嚴懲不法廠商,違法產品應全面下架、回收、銷毀之嚴正立場與決心,從未改變,並強調重振食安信心的決心不變,務使不良廠商「不敢」、「不會」也「不能」再從事黑心食品製造。食藥署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該擔負自身產製及販售安全食品的責任,確保符合食品相關衛生安全之規範,切勿以身試法。 Q2:現在有那些食品不能吃?可以在哪查到? A2:截至103年9月7日下午2時止,食藥署與各轄區衛生局依據強冠公司提供235家下游廠商名單查核確認後,已將劣質豬油影響的產品公布於本署網頁,並每日積極更新相關訊息,問題產品清單可至下列網址查詢(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717010764933.pdf)。 Q3:吃這些劣質油品,到底有沒有風險? A3:食藥署經過9月5日召開專家會議所獲得的結論,劣質豬油雖可能具有潛在的健康風險,但因關問題油品流入市面時間及民眾攝取量相當有限,是否會造成健康危害,仍需更多科學資料進行評估,目前科學文獻並無直接證據證明,劣質豬油會立即危害人體健康。 Q4:食藥署過去對油品有沒有監測,監測之結果如何? A4: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近4年來,持續針對市售各類油炸油進行監測,合計檢驗超過5萬件,檢驗結果99%均符合規定。另,現行「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中業已訂有銅、汞、砷、鉛等四種重金屬之限量規定,分別為0.4 ppm、0.05 ppm、0.1 ppm、0.1 ppm,該等限量之制定業已充分考量國人之攝食量及暴露風險,如符合該標準之食用油脂進行國人攝食量風險評估結果,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Q5:餐飲業用油,應該如何做好源頭管理? A5:購買油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並建議與廠商簽訂契約,納入可不定期查廠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安法)的相關賠償事項等條文,勿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油品。 Q6:檢舉不法食品是否有獎金? A6: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後,大幅提高檢舉獎金核撥比率,由罰鍰的5%增至10%。檢舉違反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各縣市衛生局得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額度一定比例,核發獎金給檢舉人,予以獎勵。 Q7:要如何檢舉不法食品? A7:請檢舉人詳細敘明被檢舉對象之違法情事(如:事情發生時間、地點及經過、廠商名稱或聯絡方式、產品實體或外包裝、販售通路等),向地方衛生局提起,或撥打各縣市政府消保專線1950、各縣市衛生局檢舉專線0800-285-000或食品藥物管理署諮詢專線02-27878200、 油品檢驗相關問題 Q8:以回收油再製成劣質豬油,為了解其對健康是否會有危害時,可檢驗那些品項? A8:劣質豬油已不適合供作食用,如想要進一步了解其是否會有健康危害時,可針對砷、鉛、汞、銅、錫等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苯駢芘[benzo(a)pyrene]等有害物質進行檢驗。相關的檢驗方法可至食藥署網站「劣質豬油事件專區」查詢(http://www.fda.gov.tw/upload/133/2014090516234882410.pdf)。 Q9:劣質豬油可以靠檢驗得知嗎? A9: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2421 N 5069 對於「食用豬脂」之品質有相關之規定,可用來檢驗劣質豬油的關鍵項目包括:不得有異味與酸敗氣味、外觀呈白色至乳黃色、水分及揮發物(% m/m)在0.3以下,以及酸價(mg KOH/g fat)不得高於1.3 mg KOH/g fat等。當上述品質檢驗項目之結果有出現異常時,代表其品質有劣變之可能。 Q10:如何檢測總極性化合物呢? A10:檢測總極性化合物時,要使用管柱層析,將油品的非極性與極性成分,加以分開後,即可測得極性化合物的含量(%),其定義為100公克油品中含有多少公克的總極性化合物百分比。 Q11:是否有實驗室可檢驗油脂? A11:國內有經食藥署認證之民間實驗室,可提供油脂檢驗服務,相關資訊請至食藥署網頁「劣質豬油事件專區」查詢(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4100)。 後續追查及罰則相關問題 Q12:劣質豬油都流向哪裡呢? A12:有關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製售劣質豬油「全統香豬油」一案,截至103年9月6日下午2時止,食藥署與各衛生局,依據強冠公司提供235家下游廠商名單查核確認,稽查結果如下(相關資訊請參閱本署9月6日發布之新聞稿-追查強冠公司製售劣質豬油事件說明(3): 一、已稽查235家業者,封存回收下架問題油品236.85公噸。 二、工研整合行銷公司(地址為「內湖區基湖路35巷16號8樓之4」),委託強冠公司代工製造貼牌之「合將香豬油(15公斤裝)」共計4,611桶。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6日凌晨4點,初步掌握下游業者清單共473家,刻正進行確認流向與用途。 Q13:針對劣質豬油事件,不法廠商罰款依據及產品處理? A13:不法廠商將依103年2月5日修正發布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予以處分。依違反態樣不同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