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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二十八週後儘可能不要登機,孕婦旅遊應注意事項!

文�宏恩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 譚健民醫師

為了讓網友讀者能夠方便自我評估,國內知名的旅遊醫學專家及中華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的譚健民醫師,特別在本網站針對孕婦,指出以下要點標準以供懷孕旅遊者在決定出國旅遊前能夠加以參考。換句話說,孕婦除了在懷孕第二十八週以後儘可能不要登機外,有下述健康問題者也不宜貿然搭乘飛機出國旅遊。

一、過去有不良生產經驗者

曾經歷經自然流產、子宮外孕、妊娠毒血症,早產,子宮頸閉鎖不全、難產,剖腹生產後、早期胎盤剝離、子宮及胎盤先天異常、高血壓、骨盆腔發炎、下肢靜脈曲張合併栓塞、Rh陰性血型者,或者懷孕早期有嚴重「害喜」現象者,最好不要貿然搭機出遊。

二、罹患內科疾病者

有內科病史的懷孕旅遊者,必須在原有疾病病情已經獲得控制之下,並且得到其主治醫師的許可,才能夠放心出遊。此外,某些常見的慢性疾病如糖尿病、先天性或後天性心臟病(如瓣膜性或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腦血管病變(如陳舊性腦中風)、痛風(或高尿酸血症)、高脂血症、嚴重貧血(在懷孕期間更加重貧血的症狀)、氣喘、癲癇、下肢靜脈炎、動暈症(暈車、暈船、暈機),甚至某些嚴重的過敏性疾病,都會在旅遊期間都有可能出現突發的急性惡化,因此亦不要貿然搭機出遊。

三、評估是否存有潛在性的懷孕期間伴隨的合併症

某些懷孕旅遊者在懷孕期間曾經被告知有如尿蛋白、高血糖、子癇症,甚至高血壓,則更需要在出遠門旅遊前事先做好健康規劃。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最好預先打聽旅遊當地是否有合格的產科醫師,以便萬一在意外發生時方可尋求醫療援助;而在出國旅遊前亦應要求您的產科醫師開具一份病歷摘要,同時以信函書面說明,推薦當地的醫生並拜託其能夠加以特別關照。

四、懷孕旅遊者的產前檢查是很重要的

在懷孕將近十週時,如果孕婦非得需要出國,則請務必接受常規的產前檢查,其中包括超音波掃描檢查,來偵測胎兒的解剖構造是否正常;同時亦可聽聽胎兒心音,了解心臟跳動是否規律;假若兩者均正常,則自然流產的機會亦降低。通常三十週以內,必須每四週接受一次產前檢查;到了三十六週則每兩星期檢查一次;由三十六週至分娩,則必須密集每星期接受一次產前檢查;而懷孕旅遊者在旅遊期間,亦可以尋求當地的產科醫師來施行常規的產前檢查,以確保母子平安。

五、懷孕旅遊者不防帶著病歷摘要出遊

除此之外,在懷孕第一期出遊者,必須接受一次骨盆腔超音波掃描,以確認胎盤的位置(是否有子宮外孕現象),是否多胎懷孕?甚至探測胎盤是否異常。

萬一不幸在旅遊中發生意外事故,除了依照上述方法,尋找當地醫生的援助之外,若在美國,還能提供英語系國家的產科醫師資料以便尋求急救;雖然我國尚未有類似的服務,但必要時仍可撥下述電話詢問及索取相關資料002-1-519-836-0102(此為直撥美國電話,需以英語發音)。

六、最後一項很重要的課題是參加「旅遊平安保險」

雖然絕大部分的保險公司對於在旅遊期間發生「早產」所衍生的的費用均不予給付,甚至孕婦在第三期常見的合併症(如妊娠子癇症、胎盤早期剝離以及早產)也不予理賠,但參加「旅遊平安健康保險」亦等於多了一份安心保証。在這裡譚健民醫師附帶提醒讀者,出外旅遊時不妨隨身帶著「家庭醫師」或「主治醫師」的聯絡電話,則一旦面臨健康問題時,就可以立即請教您的「醫生朋友」,甚至亦可以拜託他來推介當地的醫院及醫師,以確保生命的安全。


(本文作者譚健民醫師為中華民國旅行業經理人協會首席醫療顧問)
本文作者:譚健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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