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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毒癮者再犯,家庭支持與協助成為關鍵主因!

根據法務部今(96)年1至6月的統計資料顯示,毒品案件裁判確定有罪再犯之比率為79.1﹪,顯示毒品犯出監後,再度觸犯與毒品相關罪刑的情形比率不低。國內自從7月16日實施「96年罪犯減刑條例」,有部分毒癮者獲釋後,因其未獲家人接納、協助,而再發生吸毒猝死、竊盜、傷害或甚至殺人等犯罪事件,出監毒癮者再犯之情形令人憂心。

依據國外文獻報導,國外毒癮更生人,出獄後2週的調整相對死亡危險性為一般居民的12.7倍;出獄後2週內與毒品有關的死亡率約7倍於其他時段;出獄後3個月內因使用毒品過量的死亡率為10﹪。

依據衛生署委託研究報告發現,吸毒受戒治人在監期間,有無親屬接見與毒癮再犯率有顯著關係;該研究對象中,有親屬接見者再犯比率為62.1﹪,遠低於無親屬接見者之再犯率79.5﹪,也就是親人探訪與支持對受戒治人出監後之降低再犯效果是有正面的影響。

另一針對出監毒癮者的研究結果顯示,因有較多的家人關懷、社會支持及協助資源,可以減輕生活的緊張與壓迫,所以比較不會有再使用毒品的偏差行為。由此可見,家人的接納與關懷,以及社會的支持與協助,可以有效增加毒癮受刑人不再使用毒品的意願,提高就醫戒治的成功率。

而根據台灣地區各地方法院「少年事件個案調查報告」,將少年犯罪成因分成生理因素、心理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社會因素及其他因素等項目,其中最多者為家庭因素,包括犯罪家庭、破碎家庭、父母不睦、親子關係不正常、子女眾多、管教不嚴、貧窮難以維生等,該因素所占百分比為42﹪,所以家人關懷影響犯罪與否甚多。

在減刑人重獲新生、自由之同時,除了政府相關單位的配套措施外,衛生署更期待其家庭成員能予以接納及關懷支持,並運用相關社會資源,協助其毒癮戒治,早日恢復正常之生活功能。

衛生署表示,現有指定之毒(藥)癮戒治機構共136家,執行替代療法機構共49家,毒癮者可以至該類機構接受毒癮戒治及替代療法醫療服務。為減少毒品對個人、家庭、社會的傷害,衛生署推廣美沙冬替代療法,毒癮者經評估後,可選擇接受該項替代療法,逐漸降低毒品需求,進而戒除毒癮。各縣市政府亦設有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提供醫療相關資源,包括:戒治諮詢、追蹤輔導、醫療轉介及替代療法等服務,毒癮更生人或其家屬可就近至該中心尋求協助及輔導。

本文作者: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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