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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用禁藥,功敗垂成!攜手藥師守護運動員用藥安全

作者/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編輯部

在運動領域,保護運動員免受運動禁藥的負面影響至關重要。為此,藥師公會全聯會、長庚醫院和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合作成立了運動藥師籌備委員會,希望透過藥師的參與,為運動員提供適當的用藥指導,以保障他們的健康和運動生涯。

運動員一旦不慎或刻意使用運動禁藥,將面臨嚴重的後果,包括禁賽和失去獎牌等懲罰,這對他們的運動事業將產生深遠的影響。運動禁藥的制定是由世界運動禁藥管制機構(WADA)負責,一種藥物需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或以上的條件,才會被列入運動禁藥清單:
  1. 具有增強運動表現效果
  2. 危害運動員健康
  3. 違反運動精神

然而,並不是所有列在運動禁藥清單中的藥物在賽內或賽外都禁止使用。事實上,根據規定,運動禁藥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 全時段禁用之物質(分類代號S0-S5;M1-M3):這些物質可能會增強運動員未來賽事中的表現,或對檢測結果產生影響,因此在賽內及賽外都應避免使用。例如,同化性製劑(類固醇)、胜肽荷爾蒙、乙二型交感神經致效劑和利尿劑等都是隨時禁用的。
  • 僅賽內禁用之物質(分類代號S6-S9):只在比賽期間被禁止使用,在其他賽外時間是允許的。比如,某些興奮劑、麻醉性止痛劑、大麻素類和糖皮質類固醇可能僅在比賽期間禁用,而在賽外則被允許使用。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您何時使用這些物質,只要在檢測時檢測出禁用的物質,仍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 特定運動禁用之物質(分類代號P1):某些藥物在特定運動項目的比賽期間被禁止使用。例如,乙型交感神經受體阻斷劑(Beta-blockers)被用於治療高血壓、心律不整或心臟衰竭等症狀,但在特定運動項目(如賽車、撞球、高爾夫等)的比賽中被禁止使用。

了解運動禁藥的不同分類和使用時段對於運動員以及相關專業人員(如教練、醫療專業人員、家長等)至關重要,這可以確保他們在用藥方面做出正確的決策,避免違規情況的發生。運動員可以至以下平台查詢個人使用的藥物是否列為運動員禁藥,或是至社區藥局洽詢專業的藥師。
3、運動禁藥查詢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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