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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喝了太多咖啡「因」嗎?衛生署研訂飲料管理新措施!

咖啡因含量抽驗結果出爐!

臺灣的咖啡茶飲店近年來如雨後春筍般林立於街道巷弄,而民眾飲用咖啡茶飲的習慣也逐漸形成一股流行風潮,然而在攝取這些日常飲品的同時,消費者知道自己究竟喝進多少咖啡因嗎?市售的現磨現煮咖啡、茶飲料中,到底含有多少的咖啡因?怎麼喝才安全呢?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與健康,特於今年四月十八日起進行市面非瓶罐裝咖啡茶飲之咖啡因含量抽驗,由業者提供該店販售產品中咖啡因含量最高的飲品,總計抽驗咖啡84件,茶飲45件,共計抽驗件數為129件。

本次抽驗結果顯示,非瓶罐裝咖啡之咖啡因含量在500ppm以上者即佔九成以上(94%),若以濃度高低排列依次為義式濃縮咖啡、一般熱咖啡、美式咖啡等;而茶飲中咖啡因含量在500ppm以上者約佔一成,比率雖不若非瓶罐裝咖啡高,但亦有檢測出咖啡因濃度高達2035ppm之情形。

適量飲用咖啡具有提神、利尿、舒壓的效果,但對於原本罹患心血管疾病、骨質疏鬆、失眠、腸胃疾患的民眾會有加重病情之影響,特別是對於妊娠中胎兒及初生幼兒,更可能對於發育中的中樞神經系統形成傷害,應儘量降低或避免攝取含有咖啡因之飲品。臺北市政府於本次抽驗專案中分析,如以市售義式濃縮咖啡(Espresso)每杯約為100㏄計算,消費者每飲用一杯即攝取222.4㎎(毫克)的咖啡因。依據英國食品標準機構(UK Food Standard Agency)對咖啡因攝取量之建議,每人每日咖啡因攝取量以不超過300㎎為原則,因此建議消費者飲用義式濃縮咖啡時,每日不宜超過1.5杯。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之飲料類衛生標準中除規定:「飲料類之原料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外;對於具有容器或包裝之咖啡飲料,咖啡因含量超過500ppm者,應標示咖啡因含量或「含咖啡因超過500ppm」字樣;茶及可可飲料咖啡因含量則規定不得超過500ppm。

目前雖對於市售非瓶罐裝之含咖啡因飲品未強制要求咖啡因含量標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仍呼籲業者,如所販售之茶飲、咖啡濃度超過500ppm者,仍請標示「本咖啡(茶)濃度較高,請適量飲用。」以保障消費者之健康安全;同時建議消費者,如果有心血管疾病、心律不整、骨質疏鬆、腸胃疾患、失眠、懷孕等情況時,最好避免或減少飲用含有咖啡因的飲料。

衛生署研訂飲料咖啡因管理新措施

鑒於民眾飲用茶、咖啡或各類提神飲料之風氣日盛,衛生署對該等包裝飲料之咖啡因含量及標示進行檢討,研訂新規範,現已預告徵求各界意見,如無反對意見,該等新措施預計於本年十二月份上路。

衛生署參考世界各國對咖啡因飲料之安全性評估及法規、民眾對提神飲料需求與國外提神飲料咖啡因含量情形,擬放寬茶、咖啡及可可以外之包裝飲料,其咖啡因之總濃度上限,由原先200ppm修正為320ppm﹙即每公斤飲料中咖啡因總含量為320毫克以下﹚,並要求標示咖啡因含量。

相關安全評估資料顯示,一般人如謹守均衡飲食原則,並適量攝取咖啡因飲料,例如每日飲用市售金屬罐裝咖啡2∼3罐或前述濃度上限之提神飲料3∼4罐以下,尚不致造成不良影響。

同時為避免民眾過量飲用含咖啡因飲料,且兒童、孕婦及哺乳婦女等族群,均應限制咖啡因攝取量。為加強管理,衛生署擬要求各類含有咖啡因之飲料,均須標示「一般人每天攝取咖啡因總量應低於300毫克,孩童懷孕及哺乳婦女與對咖啡因敏感者不宜飲用」等警語。

以上有關咖啡因之含量及警語標示措施,其規範之對象係針對具有完整包裝之飲料,提供消費者選購及飲用之參考,以避免過當飲用而影響健康之情形發生。

而對咖啡店所販售現煮咖啡,衛生署已於九十三年十月份與業者達成共識,對於咖啡因濃度較高之義式濃縮咖啡(Espresso),應在顧客選單上標示警語「本咖啡較濃,請酌量飲用」,提醒消費者。

衛生署特別呼籲,要消除疲勞提振精神,均衡營養、適當的運動及充分的休息,才是最佳的方法。選購所謂提神飲料時,應詳看產品成分標示,如有含咖啡因之原料者,應衡量自身身體狀況,適量飲用。
本文作者:藥物食品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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