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醫學,實踐中才能出真知!=齊顯龍醫師文章引介

A:

(圖文在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11930)
曾在臨床文章中「反省」:三十多歲時,極大的疑惑是「為什麼教導我們開刀的是前輩醫師,教導我們打雷射的卻是製造廠商?」
之後,隨著靚顏光的學習與深入,我解開了這個疑惑—教導我們打雷射的仍舊是臨床醫師;只有臨床醫師,才知道患者的臨床生理反應。廠商不過是製造者,並不真正理解機器在臨床上的完整應用與副作用、風險。
這樣的領悟,直到保養品應用仍舊如此…長期、大量的實體數據;唯一「有科學證據的安全」!
今天看到齊顯龍醫師發表於時訊論壇的題目,拍手叫好:
醫生做注射需要廠商認證嗎?!
自己的一個故事,在原單位沒有做過注射產品廠家認證,但是在臨床工作中自己給患者做注射,也逐漸積累了經驗,並且也帶了幾個學生出來。
到了私立醫院,某一天某位原注射產品的廠家人員來找我,說「你沒有我們的注射認證,如果你要注射,我們可以考慮提供幾隻藥物,做個培訓,然後認證之後」。
自己不禁覺得好玩和可笑,隨後覺得這是對醫師的一種諷刺。難道執業醫師法規定了醫師不能做注射麼?我能不能做這個注射需要廠家來判定麼?
從常理上說,醫師有無執業資質是要通過正規培訓,隨後經過國家組織的執業醫師考試。隨後的住院醫師培訓制度,確定了醫師能操作治療的難度。例如一年的住院醫師最多能做闌尾,五年經驗的主治醫師可以做膽囊,10年的高級職稱醫師能做胃和肝臟手術。真的不知道自己這個8年的三甲醫院老主治,居然需要廠家認定我能否做這個產品的注射?
換個角度,我能否做注射,有無能力完成似乎應該是我的上級醫生來評價的,並不是由廠家來評價,廠家沒有這個資質。作為廠家,應該把心思放在提供更好的產品上面,做好服務工作,而不是覺得可以對醫師指手劃腳。令人遺憾的是,目前一些醫生已經被廠家綁架而不自知,還拿自己是某個廠家的認證醫師來作為對消費者信任感提升,有點捨本逐末的味道。
讓醫學美容回歸醫學,這才是王道。
補充說明:
齊醫師的「常理上說」,在管理學上稱為「training and privilege」,翻譯成「受訓後的權力」。意思是說,受過這種訓練的人,才有權力執行這種業務。無論醫療、銀行、教學…事實上都是一樣的。這也是證照制度的基本思考。
從這種思考發展下來,只有該行業的老前輩才有資格訓練與認證後輩—您能想像因為教室電子化了,於是Apple ipad製造商有權力發給教師證?
部落格設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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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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