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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個案的精神科住院及門診處遇模式

文:臺北市立療養院精神科 楊連謙醫師

進入廿一世紀,台灣家庭接受更為嚴峻的挑戰。

撕裂家庭銳不可擋的趨勢有:

(1)全球化下家庭成員人地分隔;

(2)離婚率高出生率低之下台灣的家變小了,支持網絡功能下降,鰥寡孤獨街友棄養者變多;

(3)職場競爭壓力下,雙薪及單身家戶增加,工作的時間變長,傳統家庭應有的生育、養育、教育、保育等功能漸缺殘,生育率下降、「爸爸回家吃晚飯」已成美夢、孩子的教養包給安親班及外傭...家庭旅館化;

(4)高齡化下年輕人的壓力增加,照顧養護的需求增加;

(5)女性自覺進入職場尋求自我肯定而選擇不婚,外籍新娘及「新台灣人」增加;

(6)貧富更加懸殊。

總結以上,家庭面對嶄新的變局與挑戰,活在這種景況下的個人承受著鉅大的生存壓力,很容易就會發生各種密切關係的病態,也就是家庭暴力的悲劇。

密切關係的病態可概分成幾種:

(1)權力控制:權力位階高者和低者的相互對待;問題發生於權力濫用,如先生強制太太要怎麼、怎麼做時;

(2)情感隔膜:情感表達與感受出了問題,「愛在心頭口難開」,甚至造成誤會與熱戰、冷戰的傷害;

(3)人我分際問題:負了不該負的責任或是不負該負的責任。

總而言之,是主體性出了問題。主體性是要在密切關係中養成,在人的成長歷程中有三種重要的密切關係:親子、師徒(長官/部屬)、夫妻,在這關係中人們要學會與人親密、上下相互對待,以及人我及情理的分際。暴力是這些面向出問題的呈現。

今年我們申請了衛生署的計劃研究婚暴夫妻初步理出「婚暴夫妻住院及門診婚姻治療模式」。當夫妻還沒有進入法律程序(如申請保護令或是被判強制治療),依夫妻婚姻暴力的程度及他們(願意接受治療來改善夫妻關係)的意願,在雙方安全有足夠的保障之下,可進入門診或住院的治療模式。

案例:陳先生他和太太是同事,結婚的第一年有如神仙美眷,但孩子接二連三地生下孩子,加上房子及車子的貸款,兩人拚命賺錢,但因那幾年景氣變差,先生開始喝酒加上內心的不平(現在更辛苦但賺的卻比以前少),他收入變得不穩定,如此壓力更大,而陷入惡性循環。最後在爭吵下他歐打妻子而被送來市療。在住院期間醫療團隊有機會與雙方接觸,讓他們的情緒得以轉化,調發人性善的一面,看清自己的處境,並協助他們面對日後。

我們發現施暴者住院的好處在於如此雙方才有身體安全及反思日後婚姻走向的時間與空間,再加上專業人員的協助,促使夫妻合作面對他們各自以及家庭內外的各樣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的酬賞是他們本身及與其密切相處的人能更成熟,而婚姻治療能協助個案在情感表達、親職角色、親密及權力關係相互對待、促進合作等方面更臻成熟而避免了暴力的再發生。
本文作者【精神科 楊連謙醫師】
本文由【臺北市立療養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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