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同姓者的迷思─遺傳諮詢〝婚前健康檢查〞的重要!

文�高醫遺傳諮詢中心諮詢員 佘家音

現在的年輕人似乎大多數不會介意自己的另外一半和自己是《同姓》這樣的問題!在我們身邊也有這樣的朋友,有些已經結婚了,有些還沒,有些也都生了孩子了呢!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父母親都同意〝同姓結婚〞這回事吧!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身上,其實說穿了,父母親擔心的不就是〝傳宗接代〞這天大的事嗎!

在傳統的觀念裡,〝同姓結婚〞就等於是自家人或近親結婚一樣,同一姓氏在五百年前都是一家人的說法,深植在老一輩的心中,常聽他們說起〝同姓結婚〞的種種不幸,但是,真的只有同姓結婚才有這樣的事嗎?我想不然吧!看看身邊的朋友,同姓結婚的比比皆是,個個還不是幸福美滿,孩子也都健康。再想想自己,因為家人的堅決反對,使得這條路走來特別辛苦,家人甚至不惜將我趕出家門,也要反對到底,他們擔心這樣的基因組合會影響小孩子正常的成長發育及智能,經由他們身邊朋友的親身經歷,他們當然不願意自己的孩子也遭受同樣的痛苦,父母親的疑慮也是正確的,在溝通無效後,朋友建議我們可以做個基因遺傳檢查,這也是婚前健康檢查的一種,想想,或許這是可以說服家人的一種方法,也讓自己更多一層的安心保護。不管結果如何,同不同姓結婚,似乎不能斷定所有的未來,如果可以經由檢查來找出問題並加以預防,才是正確的吧!﹝陳x廷先生與陳x如小姐求助於遺傳諮詢中心﹞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姓」的國家,而且在伏羲時代就被定為世襲,由父系傳遞。也因此姓氏以其特殊的血緣文化使得中國人在傳統上視相同姓氏的男女結婚為禁忌,認為容易誘發隱性基因,而有不良遺傳。另外,為了避免遺傳疾病、提高我國人口素質,在優生保健法則第三條第二款中提出:本人之四等親以內患有礙優生之遺傳疾病者須行婚前及優生健康檢查。以及民法親屬篇之第983條(近親結婚之限制)第一款: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第二款: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不得結婚。雖然如此,在這標榜全球化、地球村的今日,再探討「姓氏」問題卻又是另一番的解釋。

在中國歷史中,人的姓氏可能因追隨統治者而改名,以致姓氏歷經數千年,很難說每家的姓氏都是千年一脈的。也可能因戰爭,造成人種遷移,導致基因的混合。另外台灣於民國三十八年後,將原住民全部改為漢名,因一些老人聽不懂國語,就任由村幹事決定取姓名,但由於很多兄弟分住於不同村落,以致造成很多明明是親兄弟卻出現不同姓氏的混亂局面。因為名字中看不出近親血親,導致原住民以後近親兄妹成婚的悲劇。不可否認的,這些變動也將使得隱性基因被誘發的機率提高。因此,儘管目前並無確切研究報告指出,同姓者結婚會有不良遺傳的證據,但對於欲結婚新人而言,無論是否同姓,建議應多了解彼此雙方之一等親、二等親、甚而三等親屬之關係,如此才是可以避免不良遺傳的最好方式。

本文轉載自高醫遺傳諮詢中心專欄(92年11月)
本文作者:佘家音諮詢員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醫學名詞 :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