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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新主張─菸品上的「健康警語」,您注意到了嗎?

近日有民眾對菸品上健康警語有所不解,其實菸害防制法於86年施行,即於同年9月19日以衛署保字86055235號公告,菸品容器上標示健康警語相關事項,復於88年5月13日以衛署保字88027667號公告,修正明定警語加框之區域。其主要目的即為告知民眾吸菸有害健康的事實,進而做出健康的個人決定,以減少吸菸數量。

當年衛生署在訂定健康警語時,係參考中美菸品業者協定的約定,經過立法協商後,依法授權訂頒六則警語,供菸品業者輪流使用,這六則警語分別為「吸菸有害健康」、「吸菸會導致癌症」、「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孕婦吸菸易導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吸菸害人害己」、「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同時為了使消費者警覺吸菸危害健康之事實,特別加註「衛生署警告」的文字以加強消費者注意,以達到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之目的。

實證研究指出,菸品包裝上的文字或圖片訊息會直接影響吸菸者及潛在吸菸者,所以加拿大(雙面50%)、巴西(單面100%)、新加坡(雙面50%)、泰國(雙面50%)、澳洲(正面30%,反面90%)、歐盟(非雙語國家正面30%,背面40%。雙語國家則正面32%,背面45%)等國家,也立法規範能更有效地提醒民眾吸菸危害健康的警告標示圖文。

為順應國際趨勢潮流,並要求業者善盡告知義務,目前積極推動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也增列菸品包裝正反面應標示不得少於百分之五十面積之警示圖文及戒菸資訊之規定,以更明確的文字與圖示,提升民眾對吸菸危害健康之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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