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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賣藥來路不明?衛生局提醒切勿購買,以免傷身!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於本市青年公園附近有攤販販售不明藥物,經衛生局會同轄區萬華分局青年派出所警員突查結果,查獲攤販販售不明藥物,當場查扣「大東亞青草油、三體牛鞭、萬應止痛膏、保胃丹、正紅花油、……」等東南亞、大陸、日本及美國地區製造之不法藥物,共清點多種品項。

目前國內合法藥品須經衛生署嚴格查驗登記,並採「一藥一證」,持有藥品許可證之代理商須對產品之品質、療效、安全及不良藥品回收處理等負責。經查該等被查扣之不法藥物,未經衛生署查驗登記,無藥品許可證,其有效成分、用量用法、副作用等均標示不明,民眾任意服用造成極大之生命威脅。

據販售之涉案業者,表示被查扣之產品係朋友出國帶回寄賣…等,對藥品來源均不願吐實,該等來路不明之藥物品質堪虞,涉屬藥事法第22條所稱之禁藥,則該等販賣禁藥之業者所為將依同法第83條明知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依藥事法將全案移送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鑑於無證照之非正規營業場所亟須加強管理,特別列為稽查重點,倘現場發現誇大不實、來源不明、標示不清之產品,即以聯合稽查方式或聯絡警方處理,惟業者不定點不定時推銷產品,稽查十分困難。所以,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藥品一定要在合法之藥事機構購買,以免破財又傷身。

為打造一個優質用藥環境,保障消費權益及健康,需你我共同一起努力,衛生局再次呼籲市民如發現不法情事請與該局聯絡(檢舉電話:2728-7092)倘因舉發而經查獲不法,檢舉人亦可領取獎金!


新聞資料來源:行政院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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