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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使用含可待因成分藥品有導致成癮的疑慮

英國衛生部(MHRA)於98年9月3日公布將含可待因(Codeine)成分藥品的適應症修訂為「短期使用於paracetamol, ibuprofen或aspirin治療無效之急性、中度疼痛」,並加刊長期使用會導致成癮之風險等警語。此外還要求在病人須知中必須明顯標示「不可長期或不可超過3天使用可待因藥品」等字樣。

可待因成分藥品一般用於緩解感冒之咳嗽症狀,長期使用除了可能導致成癮外,對於肝、腎功能不全的病人也要特別謹慎使用。基於可待因成分主要由肝臟代謝,尤其是嬰、幼兒的肝臟系統尚未發育完全,使用該成分藥品比較容易引起噁心、嘔吐、嗜睡等不良反應。衛生署為確保病人用藥安全,曾於95年評估該成分藥品之風險效益,並在同年9月29日公告所有含可待因成分藥品應加刊早產兒、嬰幼兒、兒童或乾腎功能不全之患者應該小心減量使用。

衛生署再次提醒醫師為病患處方或病人使用含可待因成分藥品時除避免長期使用外,要特別注意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使用,對於早產兒、1歲以下之嬰兒及1-2歲之幼兒不建議使用該成分藥品。衛生署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提醒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發生時,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 https://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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