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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病人權利,那你知道病人也有義務嗎?

醫療院所因應評鑑絕對會替就診病人把關應得的權利,然而病人的義務呢?以下幾點與大家分享,看似簡單但也最易忽略喔!

就診時應先整理自己過去相關的疾病及目前服用的藥物,例如: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或是腎臟病,看診時告知醫師。雖然醫師現在可藉由健保卡查詢病人用藥,但自己多一句提醒,安全多一分保障。

此次就診的原因、症狀是甚麼,是否有接觸同樣症狀的人?請見以下例子

醫師:『O先生,請問哪裡不舒服?』 
病人:『喔!我咳嗽很久了』
醫師:『那是多久?』 
病人:『就很久了』
醫師:『…』

對一般人來說咳一星期很久,但對醫療而言卻是不長。因此明白說明症狀是持續10天?半個月?20天?在看診前先想清楚症狀原因,才能在醫師問診時明確回答,當然也可以讓彼此看診流程順暢。

請為了看診空出一段時間,不要趕高鐵、趕火車、接孩子甚至回家煮飯!一定是因為身體不舒服才會至醫院找醫師。因此建議排開事情,沒有其他事情的時間壓力,相信看診時對於醫師的叮囑會聽得更清楚!

最後記得詢問醫師是否還需再回診,並非只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才需要定期回診,譬如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也是需要長期用藥控制及定期追蹤才行。或是使用抗生素治療也應視病況於療程結束回診追蹤。千萬不要因為症狀緩解或自認為改善而不回診,醫療的事還是交由專業的醫師來做。因此需不需要回診當然請由醫師判斷。

上述事項不困難,但對於來就醫的你的安全有一定的幫助,如韓國當時爆發的MERS疫情就是原始感染者未做到病人應盡義務,進而造成自己國家成為疫區喔!
本文作者:衛生福利部胸腔病院護理科 林雅慧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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