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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球菌益生菌功效與抗藥性:食藥署規範使用

資料來源/張中維藥師  編輯/KingNet國家網路醫藥 編輯部 文章授權刊登

日前食藥署在藥物食品安全週報中,發布了一篇注意腸球菌使用限制的文章。文章中提及了糞腸球菌(Enterococcus faecalis)及屎腸球菌(Enterococcus faecium)等腸球菌屬菌種於益生菌使用的規範及注意事項。腸球菌究竟有哪些促進人體健康的功效?使用上又有哪些限制呢?


認識腸球菌

腸球菌是一種腸道中常見的革蘭氏陽性菌,其中以糞腸球菌及屎腸球菌最為常見。腸球菌屬菌種在正確的條件下,確實能夠對人體健康有益。它們主要作用於腸道內,對腸道菌群進行平衡調節,幫助增加有益菌的數量,減少有害菌的生長,促進腸道功能的正常運作。腸球菌屬菌種也被認為有助於改善腸胃道不適、緩解腹瀉、便秘等消化道問題。

然而,腸球菌在臨床上也被證實是院內感染相關的主要致病菌之一。這些菌株容易透過基因水平轉移從其他細菌獲得抗藥性基因,進而產生抗藥性。特別是某些腸球菌菌株對抗生素萬古黴素具有抗藥性,這對於感染腸球菌的患者可能會產生治療上的困難。一旦產生抗藥性,便只能使用更後線的抗生素進行治療,抗藥性越頑強,臨床上能使用的武器就越少。


為什麼需要限制使用?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與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工作小組發布的報告中指出,腸球菌菌株針對臨床上後線使用的抗生素萬古黴素(vancomycin)具有抗藥性,也就是說一旦這些菌株成為致病菌,可能導致治療時少了一道後防線可以使用的抗生素,因此不建議將腸球菌作為益生菌使用。基於此原因,衛福部食藥署於2017年底發部草案,規定糞腸球菌及屎腸球菌在未經確認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並於2019年7月1 日起正式實施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可供食品使用之原料,得限制其製造、加工、調配之方式或條件、食用部位、使用量、可製成之產品型態或其他事項。前項應限制之原料品項及其限制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一、本規定之法源依據。(第一點) 
二、規範糞腸球菌及屎腸球菌未經確認其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作為食品原料使用。(第二點) 
三、規範業者仍確有需求時,所應檢具之菌株相關安全性資料及申請作業程序。(第三點)


不過並非所有糞腸球菌及屎腸球菌菌株都具有抗藥性問題,因此此規定並不是禁用腸球菌,而是「限制使用」。實施此規定後,廠商如欲使用這兩種菌來製作益生菌,必須交菌株檢驗、用法用量、生產加工過程、品管、安全性證明及不具致病性證明等多項資料,送交衛福部確認其安全性後才能夠使用。

看到含有這兩種菌株的益生菌是不是應該要避免?

如上所述,並非所有腸球菌的菌株都容易產生抗藥性問題,且該法令已執行數年,目前能夠在市面上購買到含有這兩種腸球菌菌株的產品,應都已完成檢驗。此外,細看條文可以發現該規定是規範「食品」而非「藥品」,因此在藥品益生菌產品中其實不難發現這兩隻菌的蹤跡!如生活中常聽到的欣表飛鳴、若元胃腸錠、若元益生菌整腸粉、百賜益錠等。


某些產品中雖然沒有看到Enterococcus faecalis的成分,但你或許會看到Streptococcus faecalis,其實這兩個是同一種菌種,因為糞腸球菌(Enterococcus faecalis)在以前被認為是一種鏈球菌,直到1984年才被分離出來。


這類含有腸球菌的益生菌藥品,在醫療人員指示下,用於改善輕度腹瀉、便祕或整腸等症狀是沒有問題的,但較不建議做為長期保養或保健品使用。除了腸球菌外,目前也已經有許多證實有保健效益的益生菌菌株可以選擇。不同益生菌菌株的保健效果有所不同,民眾可以根據想要改善的症狀,優先選擇具國際研究資料證實有效的菌株配方。不過並不是菌種越多的益生菌就越有效,還是要先釐清自己的需求,對症下藥,才能找到真正適合自己的產品。


參考資料: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9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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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_張中維
張中維
藥師
簡介
•經歷 | 臺大醫院藥劑部院聘藥師、愛仁醫療社團法人愛仁醫院藥師、台灣年輕藥師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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