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中的遊客駱思龍說笑話:

2009-03-04

說實話的理由

大炳:「駱思龍,我不是已經叫你作證的時候要講對我有利的話嗎?你還收了我的錢耶!你怎麼還是說實話!」

阿龍:「炳哥,不好意思啦,我不知道說原來作證之前還要發毒誓,因為我不識字,法官就要我跟著錄事念:「今到庭為98年度訴字第5487號一案證人,當據實陳述,絕無匿飾、增、減,如有虛偽陳述,願受『萎症』之處罰。那個晚娘錄事還很惡毒的指著我的下面,說『此截』,還叫我簽名畫押呢!怎麼開庭說個假話還要詛咒自己性無能呢…」

大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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