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談病毒疣—從一篇網路文章開始

A:

這是一篇在網路上流傳的文章,我不知道原始的出處—雖然文中一直強調「整型外科醫師」,其實我有些懷疑…
先看文章吧,等一下再討論…
雞眼和疣的分別,有時外科醫師也搞不清。
雞眼:是皮膚受外力磨擦、刺激引起角質層變厚,通常是黃色接近透明,中心較不會有黑褐色的點。垂直壓迫會痛,水平地壓較不痛,好發於受力較大的地方。
疣:是一種病毒感染,會傳染,也會凸出,有時是多發性。中心較會有黑褐色的小出血點,水平地壓迫比垂直壓迫痛,會隨意亂長。
要區分可用乾淨刀片切去病灶表層,觀察中心有無有黑褐色的出血點,有的話應為疣。
治療:
雞眼可使用貼雞眼藥布,避免壓迫摩擦,穿寬鬆而軟的鞋。
疣需要燒掉或切除,也可使用二氧化碳雷射雷射或染料雷射,找整形外科醫師醫治較好。糖尿病病患如有雞眼,治療要特別小心,一定找整形外科醫師醫治。
整篇文章的基本內容沒有太大錯誤,但是最重要的地方錯了,就可能造成很大遺憾。
「雞眼」是一種壓力的反應產品,可以使用雞眼貼布,可以雷射、電燒、點藥、冷凍、切除等七、八種手段。重點是「移除已經增厚的反應點」。
這部份,這篇網路文章沒有太大的問題。
問題出在「疣需要燒掉或切除,也可使用二氧化碳雷射雷射或染料雷射」這句話;算是蠻嚴重的錯誤…
疣是一種濾過性病毒感染;大約十年前,皮膚科醫學會的雜誌已經確認,以電燒或雷射等方式去除病毒疣,很可能導致濾過性病毒在空中飄散,結果感染醫師與患者的呼吸道,造成呼吸道內疣。這是非常大的風險—一來治療困難,必須使用呼吸內視鏡反覆摘除,這是一個相對痛苦的治療方式。其次,這些定居到呼吸道的濾過性病毒,可能導致後續的黏膜病變,結果產生癌化現象。
換句話說,「以雷射或電燒方式治療疣,是一個非常危險而錯誤的治療方式」。
其次,以切除方式治療病毒疣也不是個好主意—病毒疣的最大傷害,就是「病毒擴散、無所不在」。當皮膚有些小傷口時,往往會幫助病毒的黏附與侵入。如果選擇以切除方式處理疣,切除的不太夠或剛剛好,可能使傷口周邊充滿了傳染的病毒,於是形成「創傷後環狀疣」。如果刻意切除地大一些,可能造成局部組織的強烈傷害—腳底與手掌的皮膚都很緊繃,加上這二個區塊的皮膚感覺器官分佈非常多(就是「很敏感」的意思),切除過多其實很容易傷害這個部位,造成長久(幾年,或是幾十年~)的觸覺異常…
結論!?如果確診為病毒疣,我們都建議「漸漸削去」、「點藥」、「冷凍」、「貼布」等幾個手段;但是一定要找專科醫師執行—如果您擦了藥,把周邊比較柔軟(病毒疣本體一定比較厚實,比較堅硬)的表皮變得更柔軟、有些小傷害;結果不是幫助了病毒疣的擴散了嗎?
(這篇文章正式圖像版本,同時含有許多超連結文章,刊登在奇摩的宋奉宜醫師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doctor-skin123/article?mid=5645;如果您對這些超連結相關文章有興趣,請您繼續閱讀該文)

2008-07-04 17: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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