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第2750號健康諮詢

返回上一頁
  • 患者信息: 21歲


    我是沒怎樣,但因為以前曾經喜歡四十至五十歲之男人,請問是否為精神有問題呢?因為,我以前寫信給他,他都說很忙沒回信,請問是否我有問題呢?

    1999-02-03 00:00:00

  • 周勵志醫師

    周勵志 醫師 於 1980-01-01 00:00:00 回覆

    您可以給,別人也可以不收.那是兩個人對事情的看法不見得相同,而不一定是誰有問題!

    周勵志醫師 1999/02/03 06:51
  • 周勵志醫師

    周勵志 醫師 精神科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