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大小:

DNA揭密高手談親子鑑定─檢查結果不乏出現驚人結局!

文�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檢驗部血庫 葉其鎔組長、劉大智主任

DNA鑑定於1985年開始被應用在親子鑑定上,我國內政部於1999年通過去氧核醣核酸(DNA)採樣條例,於2000年正式實施。DNA的優點在於其具有穩定,且檢體較多樣化,有核細胞之組織都可做為鑑定檢體,檢體來源包括一般血液、一滴血、口腔黏膜細胞、牙齒、毛髮、組織細胞、羊水、絨毛膜等等。

DNA之STR(短重複片段序列)是一個實用且準確的親子鑑定方法,再確認時親子係數也非常高與可靠。由於案例增多,一些特殊案例也會出現。單親鑑定只有假設父或母以及小孩來鑑定其親子關係,此種測試已成為常態的組合,而親子鑑定DNA檢體的來源較多樣化,鑑定內容也五花八門。有的抱錯小孩、懷疑老婆外遇、為了認祖歸宗、財產繼承、娶大陸新娘在大陸生子欲來台依親前須先做親子鑑定,鑑定結果不乏出現驚人結局者。

案例一

某天,林先生拿著一張小孩一年前陳舊血卡要求做親子鑑定,在了解過程林先生指出和外籍妻子結婚多年,他和妻子皆為黑髮,小孩卻為金髮,心中一直存疑。直到去年回僑居地取得小孩一滴血置於血卡,要求高醫幫他做親子鑑定,以解其心頭多年之疑惑。

經親子鑑定比對,證實為其親生兒子,經和林先生詳談才知其妻為美籍,但妻子的父母各為德籍與波蘭籍,其母親之髮色為金黃色。經由DNA鑑定,終於為林先生解惑,滿心歡喜的離去。

案例二

李先生及李小姐想和已過世三年的叔叔做親子鑑定,因其叔叔臨終前告知他們,其實自己是他們的生父,突如其來的宣告讓倆兄妹心中震撼不已,決定到高醫做DNA親子鑑定。在得知其叔父為土葬,即建議取得亡者的牙齒,從牙齒之牙髓取得DNA。雖然經過三年,DNA已有崩解情形,但不影響結果。DNA鑑定結果,證實李姓兄妹和已死亡之叔父確為親子關係。

高醫自八十七年起親子鑑定至今己有五百例,在增加Y染色體檢驗後,對親子鑑定更多了輔助功能。Y染色體DNA鑑定研究在近幾年來逐漸成熟,成功地應用在許多案例上,由於Y染色體是屬於父系遺傳,除非突變否則父系內的Y染色體DNA一定相同,但在結果Y染色體DNA-STR型相同時,應小心解釋。嚴格地說,只分析Y染色體DNA型並不能鑑定身份,它只能說明可能具有相同的父系血緣而已。它並不能區別兄弟、父親、祖父、曾祖父、叔父、堂兄弟等,因為所有父系的男性親屬Y染色體DNA-STR型都相同。在親子鑑定時,Y染色體DNA-STR鑑定只是輔助研判,身份研判仍需要鑑定常染色體上DNA多型性。


本文摘自:高醫醫訊第二十五卷(94年8月)

延伸閱讀

穴位舒緩

醫學名詞 :

立即訂閱我們的電子報

掌握最新健康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