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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化學治療緩和晚期腫瘤產生的症狀

被醫師診斷得癌症的病患和家屬歷經幾番內心掙扎,從開始無法接受此一事實到無法抗拒不幸的診斷,接踵而來所將面對的嚴謹抗癌計劃,對病人未來生活品質之優劣與否影響甚鉅,絕對不能輕忽。如經專科醫師判斷病患能接受「痊癒性」(又稱「根治性」)療法,就該積極配合醫療人員按時治療,以提昇痊癒的機會。按時治療對消滅癌細胞具有最大效果。 

對於不能作痊癒性治療的病患,通常指癌細胞已轉移至骨骼或內臟器官,仍然可考慮接受緩和性化學治療。擴散出去的癌症單只使用局部性治療,如局部腫瘤切除或局部放射治療,是無法控制遠處的癌細胞或腫瘤,對延長生命的效果有限;然而,化學治療藉抗癌藥物靠血液運送到達全身各處,可收一石數鳥之療效。由於大部份轉移癌(急性白血病、高度惡性淋巴瘤,和精細胞瘤等除外)無法根治,在此階段所作的積極性化療主要是幫助解除症狀和延長病人一些時間和提高生活品質,所以這樣的化療稱為緩和性化學治療。 

緩和性化療到底在緩和那些症狀?基本上,凡因腫瘤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症狀,經化學治療後發揮療效,皆可減輕症狀。例如:腫瘤壓迫附近器官引起的疼痛,阻塞性肺炎,腫瘤所致腸阻塞,在某種程度下可改善,在加上其他內科藥物療法,症狀緩和的程度顯著。 

那些病人適合接受緩和性化學治療呢?為身體虛弱的病患選擇一種既有效又少副作用的化學配方是醫師的責任。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多,包括病患的體質、意願、疾病侵犯的廣泛度,有無其他重大內科疾病如糖尿病、心臟病、腎臟病、肝病等,化學藥物的特性,治療對病人日常作息的影響等。筆者認為若病患本身希望生命能有所延長,且其日常生活功能還不錯(如能自行行走、更衣等),肝功能和腎功能尚可,無惡病質,就可考慮接受緩和性化學治療。 

緩和性化學治療和安寧療護之間的關係如何呢?其中有任何抵觸嗎?文獻上我們很少看到這樣的探討。筆者以身兼腫瘤內科醫師和癌症安寧療護醫師的立場,深感兩者之間是密不可分且毫無抵觸的。所謂安寧療護目前定位在病患拒絕化學治療或醫師判定化學治療沒有助益時,醫師、病患、家屬三方皆有共識採行最溫和且最不具侵入性的醫療方式照顧病患,解除病患所有痛苦,讓病患能善終。通常不少病患進入安寧療護前,緩和性化學治療已然協助他們渡過一段寶貴的日子。當化學治療無法給予任何幫助,就該毅然停止,避免無謂的副作用。
本文作者:彰化基督教醫院腫瘤內科 郭集慶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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