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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補救方法多 小心賠上寶貴生命

暑假剛過完沒多久,最近陸續傳出數例年輕少女未婚懷孕,其中一名15
歲女子,梧棲人,已懷孕十八週,但因家人反對將嬰兒生下來,只好住
院施行人工引產將嬰兒拿掉。

童綜合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潘景賓表示,兩情相悅的有情人,在浪漫燈
光、音樂、酒精或一些情境因素下,加上體內荷爾蒙的催化作用,約有
三分之一的人會在無避孕的狀況下有了性關係。假設一百名女性於月經
週期的第二或第三週有性行為,而且沒有使用任何避孕方法,則約有八
名女性會受孕。

潘景賓醫師指出,如果能在這些未受保護的狀況下有了性行為,而又不
想懷孕者,其事後避孕的方法有口服避孕藥、只含黃體素的避孕藥、裝
避孕器、服用RU486等,須經專業醫師診斷後才能開立處方箋,但仍有少
數比例的人可能會懷孕。

若過了事後避孕的時機,不得已的情況下,仍可選擇其他墮胎方式,而
人工流產手術就是在麻醉下,將子宮頸擴大,用吸引刮匙將子宮內妊娠
物吸出達到中止妊娠的目的。只要年滿二十足歲,已成年者,而且認為
不想馬上生育,就可以進行人工流產。

潘景賓醫師進一步說明,目前全民健保只針對有流產出血或受精卵萎縮
的不正常懷孕病歷,需要治療性人工流產手術者才有補助。一般來說,
除非符合上述規定,否則人工流產通常必須自費。至於,未成年者,根
據「優生保健法」規定,未滿二十歲時,是以「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看
待,必須在監護人出面簽字同意的前提下,醫師才能合法施行人工流產
;也就是說,一定要讓父母親知道才能作人工流產。如果是由未成年的
男友或同學出面代為簽字,仍是不合法律規定,手術還是無法進行。

潘景賓醫師呼籲,很多少女不敢招供、由父母出面解決,就容易被密醫
欺騙,在違法狀況下偷偷地作人工流產手術,可能會賠上健康和生命,
或是被敲竹槓;若是自行到藥房買墮胎丸吃,更要小心不完全流產、血
崩、子宮發炎的副作用,後患無窮,不可不謹慎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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