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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性鉛中毒—金屬中毒之首!

文�宏恩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 譚健民醫師

在臨床上「鉛中毒」並非罕見,而事實上「鉛中毒」堪稱是歷史上最
悠久的職業病,某些特定行業的工作人員有較多的機會來接觸鉛金屬,
其中如鉛蓄電池製造業、造船修復業、焊接業(電子或電器製造業)、
油漆及噴漆業、製造殺虫劑及除草劑、燃料製造業、塑膠工業、陶瓷製
品、玻璃製造業、印刷業,紡織業、珠寶業,玩具業,甚至某些中藥個
案中,都與「鉛」有著密切的關係;而個體在長期接觸鉛化合物或者吸
入金屬鉛塵埃後,都會引起不等程度的「鉛中毒」的病症;此外,在某
些汽車所需要的「高級汽油」中,亦含有不等濃度的有機鉛化合物,其
亦有可能經由長期皮膚的接觸或呼吸道而被吸收,並引起「鉛中毒」,
因此,加油業者本身對於長期在加油站工作的員工,亦都有明文的規定
,其員工必需在每年甚至每六個月左右,抽驗血清鉛濃度來預防鉛毒害
所帶來不必要傷害的發生。在臨床診斷上,是以血清鉛濃度大於每百毫
升40μg,或二十四小時尿液的鉛總量大於每百毫升80μg,來做為「鉛
中毒」的診斷的篩檢標準依據。


事實上,「鉛」是一種問世已久的金屬,在紀元前五百年左右,人類已
知道如何應用鉛來製造日常所需要的工具。由古文物陶器的釉料中含有
鉛成份,便可以得知在古時人類利用鉛的狀況。事實上,在古羅馬時代
的羅馬人所用的鉛量最多,因為鉛是柔軟的金屬,不需太高的溫度,便
可塑造出各種日常生活所使用的容器,所以在當時羅馬貴族之中,「鉛
」一直被認為是高貴的象徵,不僅水管、大眾浴池、化妝品、食具,甚
至酒壺中都含有鉛的成分;因此,在當時的上流貴族社會中,其些婦女
容易產生不孕症或意外流產,甚至死胎等病症,這些事實上都可歸咎於
誤用或誤食高含量鉛成份的後遺症。因此,在歐美社會制度中,已有明
法規定懷孕婦女不得暴露在與「鉛」有關的工作場所。

日常生活中,由於長期鉛的接觸,在臨床上或許會以貧血(小球性低血
素色貧血,但必需要先與缺鐵性或先天性地中海型貧血來做鑑別診斷)
、牙齦表面出現特有的「鉛線」以及口腔內嗅覺到有金屬味的表徵呈現
出來;而在病症的逐漸進行下,則會出現神經系統的障礙,輕者則會引
起失眠、幻覺、神經錯亂或痙攣,但在成年罹患者中,常先出現周邊神
經病變,其中包括手腳發麻酸痛、全身無力倦怠、末端肢體感覺異,甚
至在末期會出現手足下垂症,嚴重者甚至會出現「腦水腫」合併腦壓增
高的臨床症狀(如高血壓、嘔吐、神智障礙或精神行徑及步態的異常)
,最後導致昏迷而死亡。

某些罹患者在鉛中毒的先兆症狀中,卻是以消化系統的症狀呈現出來的
,其中包括食欲不振、噁心、腹痛(鉛絞痛)、便秘或腹瀉;此外,慢
性鉛中毒亦會衍生腎血管硬化而導致慢性腎絲球腎炎,甚至腎硬化(尿
毒症),而逐漸出現高血壓以及腎衰竭;少數個案則會合併鉛中毒性痛
風性關節炎;因此在臨床上,假若個體同時出現不明原因的「貧血」、
「腹痛」、「腎功能異常」、「記憶力或意識障礙」以及「四肢末端麻
木感」,並加上是暴露在職業病高危險率的工作職場中
,則必需要高度
懷疑有「慢性鉛中毒」可能性的存在。

(本文著作權歸 譚健民醫師所有)
本文作者:譚健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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