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中的遊客Hzongting說笑話:

2007-06-20

<<公告>>
針對近日部份網友利用遊客身份、並盜用他人暱稱,發表不當言論,
已侵犯到他人的人格及權益,特立此公告,
請發表言論者欲張貼不當言辭前請三思,以免觸法!


網路言論並非無限自由,當侵犯他人時,仍然適用現行法律,在此引用
刑事警察局犯罪預防 >> 犯罪預防寶典第七篇 非傳統類型犯罪之預防
第三章 電腦與網路犯罪預防
以及姜律師部落格中網路誹謗的法律小常識一文,希望網友們能相互尊重,避免不必要的訴訟。
在此提供刑事警察局線上檢舉信箱
利用此檢舉信箱前,請先三思,是否蒐集資料完備?是否有必然要提出告訴的需要?也請給對方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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