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中的遊客駱思龍說笑話:

2009-01-04

矛盾

法官:「被告駱思龍,你為什麼要偷東西?」

阿龍:「報告法官大人,我已經失業了五年,我爸癌症末期住院;我媽前幾天被車撞,現在昏迷指數三,急著要開刀;我爺爺九十多歲了需要請專業看護;我老婆背著我融資玩股票,欠了高利貸好幾千萬;我家裡還有四個小孩要養;還要繳房貸…,我實在是沒有錢…」

法官:「好了,好了,駱思龍,我了看你的前科紀錄,你這次是初犯,案情又不重,所以沒有羈押的必要,但是依我的風格,一定要有人拿錢來保你,我才會放你走,依你的案情,需要五萬元,我想你應該保不出去…」

阿龍:「可以!可以!我隨隨便便就可以找到人來保我!五十萬!五百萬都沒有問題啦!」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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